具體到高管薪酬問題,蘇中興建議可以將高管年薪分為三部分,包括固定工資;根據其當年度的經營成果決定的年度績效工資;根據3~5年甚至更長時間的長期經營成果發放的長期激勵工資。他說,這既可以肯定管理者的價值,又可以激勵管理者考慮企業長遠利益。
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討論中,央企管理者、員工的收入問題一直被認為是難點之一。王繼承、蘇中興、祝波善都認為除了科學的方案、配套的措施和有力的駕馭能力外,最重要的是具有改革的決心和勇氣,尤其是涉及既得利益集團格局變化的分配制度改革。
蘇中興告訴記者,央企有不同的職能和性質,管理者和員工收入是否和經營狀況掛鉤,和什么樣的指標掛鉤都應分別對待,但保持透明度應是國資委和央企的共識,只有這樣才能讓民眾、媒體真正實現對其監督。(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