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國華盛頓聯邦法院駁回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Ralls)對奧巴馬的訴訟動議。三一重工方面表示,羅爾斯準備向聯邦上訴法庭就上述判決提出上訴。專家分析,三一獲勝的幾率極低。隨著中國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國家安全”成為橫在中企海外投資路上的一道坎兒。
“判決在公司預料之中,公司將堅決上訴,并對案件未來走向充滿信心!”美國華盛頓聯邦法院駁回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Ralls)對奧巴馬訴訟動議的消息傳來后,三一集團第一時間在微博上作出積極表態。
有別于三一的“積極”,業內多認為三一敗訴將是最終結果,因為主權政治敏感性,加上缺乏明確條款界定,“國家安全”注定會是中企海外投資路上難邁的坎兒。
勝訴幾率低
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美國Ralls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佳梁曾介紹,Ralls共提出5項訴訟,4項都被地區法院駁回,理由是:該法院沒有聽證奧巴馬決定的司法權,且奧巴馬的決定也不需要通過司法審查,只允許Ralls保留奧巴馬違反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中遵守正常法律程序的訴訟,即Ralls可以指控奧巴馬沒有遵守正常法律程序。
參與過三一集團風電項目訴訟案第一次庭審情況說明會的國際索賠訴訟專家郝俊波直言,這只能算“階段性敗訴”,按照美國法律程序,即便起訴動議被駁回,三一仍有權繼續訴訟到上訴法院,一直打下去。
目前,三一方面的表態也是“堅持”,其宣傳部部長施奕青透露,Ralls不認同聯邦地方分區法院批準政府撤案動議的判決,律師團正對長達29頁的判決進行解讀分析,以準備向聯邦上訴法庭就上述判決提出上訴,并期望法律的尊嚴和其合法權益得以維護。
不過,對外經貿大學中國世貿組織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卻認為,堅持上訴,三一獲勝的幾率極低。因為美國雖然長期宣稱其為自由市場經濟,但一切自由都在保證主權和國家安全前提下,所以三一被扣上“威脅”國家安全的帽子后很難翻身。“只能說有勝訴的希望。”談到勝訴可能,堅定支持三一繼續上訴的郝俊波也信心不足。他預測,獲得勝訴結果的幾率為10%~20%。此前,三一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律師夏延康曾直言,就三一勝訴率而言,全球業內人士一致認為低于1%。
坎兒不好邁
三一并不是個案。隨著中國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國家安全”成為橫在中企海外投資路上的坎兒,在歐美發達國家尤甚,且由于“國家安全”本身涉及主權,敏感的政治背景令其應對難度遠高于“雙反”。
屠新泉指出,從技術角度講,“雙反”可以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框架下,以積極應訴的方式尋求解決,關于行為界定、懲罰稅率都有章可循;反觀“國家安全”,多出現在投資領域,WTO沒有明確的界定條款,企業很難得知何種程度就威脅到了“安全”。
“其實,不光企業不知道,作出處罰的政府就一定了解‘安全’如何界定嗎?”屠新泉反問,“摻雜了復雜政治背景的所謂‘安全’,中間有太多靈活性,三一的風場離當地海軍基地較近,還勉強能跟‘國家安全’沾邊,可之前的華為、中興,以及最近收購美國史密斯菲爾德食品有限公司的雙匯也面臨‘國家安全’聽證,難道豬肉也涉及‘國家安全’?”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院長邢厚媛表示,中西意識形態的差異決定美歐看待中國大型企業時經常戴著有色眼鏡。近來在產業價值鏈上愈發崛起的中國企業更讓其感到“不安全”,對于來自技術含量高的產業的競爭,“國家安全”具有美國單方面“一票確認”的特征,能更容易、更簡單地把美國不愿接受的產業擋在國門之外。
面對西方國家日趨密集扣過來的“國家安全”大帽,屠新泉建議,當下最好的方法是“繞著走”。中國企業可以考慮與美國境內有市場地位的合作伙伴結盟;或抓住美國地方政府希望提升就業率的心理,積極參與地方項目;進入美國較發達市場時,在堅持市場為導向原則下,運用媒體、中介機構等加強與當地政府、企業的公共關系,以求更和諧發展。
當然,倘若仍不幸“中槍”,郝俊波希望,有能力的企業積極訴諸法律,盡管勝訴幾率不高,但可以通過不斷的“反抗”和“發聲”,讓發達國家政府意識到確立“國家安全”罪名也需要付出成本,并在不斷訴訟的過程中,一步步明確威脅“國家安全”行為的司法解釋,用自己的行動明確界定,為今后中國企業海外投資鋪路搭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