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將建地下文物數據庫
北京近日出臺《地下文物保護管理辦法》,要求文物部門建立地下文物埋藏情況數據庫,與規劃部門實現共享?!掇k法》將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北京地下文物埋藏豐富,已公布的地下文物埋藏區達56處。近年來,隨著建設項目密集開工,地下文物遭損毀現象非常嚴重。《辦法》要求文物部門,根據文獻研究結果和實際考古調查勘探情況,建立地下文物埋藏情況數據庫,標明地下文物埋藏區、重點監測區域等內容,并對實際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的結果進行記錄。
根據規定,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區,舊城之內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舊城之外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報請文物部門組織考古調查、勘探;未做考古調查、勘探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制定地下文物保護預案,位于重點監測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其地下文物保護預案,應當報文物部門備案。
重點監測區域是文物部門根據史料、普查資料等在地下文物埋藏區之外劃定的可能埋藏文物的地區,符合條件的重點監測區域,文物部門應當依法組織開展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同時探索有效方式,鼓勵有資質的考古發掘單位參與配合基本建設的考古調查、勘探。
按照規定,考古調查、勘探工作時限按照每10000平方米7個工作日計算,除特殊情況外,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對于符合條件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報請文物部門進行考古調查、勘探。已進行過相關調查和勘探的,不再重復進行。如果建設單位未按要求報備文物保護預案,文物部門將處以1萬元罰款;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報請、安排考古調查和勘探的,發現文物后不采取保護措施,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如構成犯罪,將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記者張景華)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