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吳曉璐)6月18日,國家網信辦副主任王崧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截至目前,中國制定出臺了網絡領域立法150多部,形成了以憲法為根本,以法律法規為依托,以傳統立法為基礎,以網絡專門立法為主干的網絡法律體系,搭建了中國網絡法治的“四梁八柱”,為網絡強國建設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在服務保障數字經濟發展方面,王崧介紹,國家網信辦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強網絡法治建設,營造良好的數字經濟發展環境。首先,構建數字經濟規則體系。近年來,為了適應數字經濟發展需要,國家制定出臺了《電子商務法》等多部互聯網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對數字經濟發展起到了直接服務保障作用。其次是依法治理違法行為。近年來,網信部門深入開展系列專項行動,集中整治涉企侵權亂象,依法處置一批侵犯企業、侵犯企業家網絡權益的違法行為,提振企業和企業家的發展信心。最后加強普法宣傳和研究。各相關部門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開展普法宣傳,提高企業依法經營的能力。
“最近,人工智能概念比較熱,也使得人工智能法治成為網絡法治的一個新內容。”王崧表示,在推進人工智能法治的過程中,國家網信辦注重發展和安全并重,注重專門性立法和綜合性立法相結合,推動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
王崧表示,總結中國網絡法治三十年的建設經驗,加強包括人工智能在內的新技術、新應用法治建設,首先要堅持立足中國國情。立足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網民數量最多的基本國情,針對網民規模巨大、應用場景豐富的實際情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新技術、新應用發展治理難題。
其次要堅持把握技術發展規律。著眼于新技術、新應用的發展規律和未來趨勢,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例如,為了遏制“換臉”“變聲”等深度偽造帶來的危害,相關立法建立了深度合成應用標識制度,幫助網民分辨真假、防止上當受騙。
再次要堅持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法治建設的目的是促進新技術、新應用的健康有序發展,例如,在人工智能相關立法中,鮮明地提出“國家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的創新發展創造了條件,也很好的統籌了發展和安全的關系。
最后要堅持繼承和創新并重。推進新技術、新應用法治,不僅要注重吸取網絡法治建設的歷史經驗,還需要推進理念、制度、方式等的全方位創新,推動傳承發展。
(編輯 張鈺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