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自8月12日新《婚姻法》解釋公布以來,引起了社會各界尤其是未婚女性的密切關注。面對“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等新條令,很多女性要么在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么購買屬于自己的房子,由此引發了女性剛需購買小戶型及女人房的熱潮。
新婚姻法催生樓市新剛需
以前,婚房是剛需;現在,不僅婚房是剛需,女性置業也是剛需。《婚姻法》新解釋公布后,地產界有不少人認為:“新解釋會提升未婚女性的置業比率”。
在《婚姻法》新解釋公布前,中國人結婚大部分是由男方出錢買房,女方籌備家電、汽車等嫁妝,或者出錢裝修作為婚房投資,這樣一旦雙方離婚,所有財產一人一半。因此,不少女性將婚姻作為生活保障和安全感的來源。但看似合理的方法,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家庭就不愿意了。
據記者了解,在西安打工的小王,由于大學剛畢業,沒有多少積蓄,便由父母出資在長安區購買了一套住房。而父母不太滿意小王目前的女朋友,更是無法同意與其共有房產。為了避免房屋糾紛,小王的女朋友家人也給女兒在西安買了一套房子。這樣下來,雙方相處就和睦多了。
而《婚姻法》新解釋的出現,更是明確了房屋等不動產的所有權,特別是父母為子女出資購買的房產被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因此,對于未婚女性來說,如果有能力,婚前首付買房不失為明智之舉。
一位地產界人士表示,以前丈母娘催生婚房剛需,現在丈母娘不僅催生婚房剛需,《婚姻法》新解釋還將催生女性剛需。女性剛需,是樓市出現的新剛需。
女性置業大多首選小戶型
近年來,一些有經濟能力的未婚女性都會考慮購買小戶型房源作為個人投資和生活保障。而在《婚姻法》新解釋出臺后,不少準婚姻家庭在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都會考慮各自置業,而首選的置業方向也是小戶型。
據記者了解,小戶型具備三個適合未婚女性置業的特點:首先,低總價。不管是城內繁華地段還是城郊新建開發區,小戶型的總價都比較低,一套房子在15萬元—30多萬元之間;其次,低月供。在很多小戶型的宣傳冊中,不難發現月供只需700元—900元的內容,甚至還有月供500多元的。這樣的月供,對于工薪女性來說,壓力不大,而且,房子還可以升值;其三,可賺錢。對于未婚女性來說,投資小戶型不僅可以居住還可以出租。如果婚后落戶男方,自己的房子便可以租出去。以西安現在的租價來說,地段較好的小戶型房每月租金至少在1000元左右。因此,置業小戶型的年輕女性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