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掌握全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從去年9月-10月開展了全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調查摸底工作,投入100多萬元建立起住房信息系統,明確了保障對象,將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65726戶錄入到住房困難家庭調查模塊,建立起住房保障信息、保障性住房項目信息,實現省市縣聯網,同時編制出住房保障對象輪候計劃,通過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和限價商品房等途徑著力解決65726戶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困難。在此基礎上,出臺了《關于加快解決基層干部職工住房困難問題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切實解決基層干部職工住房困難的緊急通知》,計劃利用三年時間,徹底解決全市14587戶基層公益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
為確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到低收入家庭,商洛市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公平分配,促進規范化管理。一是加強和規范,嚴格執行申請、審核、輪候、配租配售和公示等制度。二是嚴把準入關,合理確定保障對象。市縣區結合保障能力和住房保障需求,合理設定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條件、家庭財產收入條件。在實行“三審核、二公示”制度的同時,進行抽樣調查,依法確定保障對象,大力查處以其他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的家庭供應保障性住房的違規違紀行為。三是實行陽光操作,公平分配。實行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對象、分配過程、分配結果、投訴處理“七公開”制度,采取公開搖號分配辦法,老、弱、病、殘等住房困難家庭優先的原則,陽光操作,并邀請人大、政協、財政、發改、國土、監察等部門和群眾代表現場監督、現場公證、新聞媒體現場報道,做到公正、公平、公開、透明。四是健全“準入退出”機制,建立了保障對象動態管理制度,對已經審批的保障對象定期進行復核審查,經審查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及時使其退出保障范圍,確保惠民政策落實給最需要的人群。五是加強保障性住房小區后續管理,積極探索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新機制,在保障性住房小區設立公示牌和監督牌,將保障對象的個人信息和圖像資料進行公示,接受監督。采取聘請監督員、發放監督卡、設立獎勵檢舉等機制,及時糾正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確保保障性住房小區管理規范。六是實行自治管理,以創建和諧物管為目標,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小區公共設施,成立物業服務隊伍,實施規范化小區管理。提供小區物業公益性崗位,優先聘用廉租住房住戶中符合條件的待業人員,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增加住房困難職工收入,讓住戶搬得安心,住得舒心。
商洛保障性住房建設任重而道遠
“十二五”期間,商洛市保障性住房的總體目標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創新工作思路、多錯并舉,強力推進住房保障工作,使65726戶住房困難家庭按其收入水平和住房困難程度購買或租賃一套相應的保障性住房,實現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人均住房面積達到30平方米以上。
2012年1月17日,商洛市委、市政府在商州隆重舉行了2011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表彰大會和2012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集中開工儀式,總結表彰過去一年來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安排部署今年商洛市住房保障建設工作。全市集中開工的8個保障性住房項目,落實建設用地653畝,總建筑面積55.67萬平方米,7218套,概算投資約11.62億元。這些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開工建設,拉開了全市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帷幕。
為了確保今年新開工保障性住房1.575萬套,竣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2萬套(戶)的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商洛市提早謀劃,精心組織,一是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加大資金籌措力度,落實好配套資金,確保資金到位,同時增加配建商業用房建設,以出租或出售等方式籌集資金,彌補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不足。在土地供應上,切實做到優先保證,早安排、快報快批。在項目建設上,抓緊竣工驗收入住,突出抓好新建項目的開工。二是嚴把工程質量,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嚴格工程招投標、施工圖審查管理和建筑材料質量關;落實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成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做到機構健全、責任到人。三是進一步完善保障房信息系統建設,實行保障房的房源信息、保障對象信息、建設過程、分配過程即時公開,使保障房的申請、輪候、搖號、配租等流程信息化,加快推進保障房建設。四是加強后續管理,采取市場化的手段走管理產業化的路子,搞好后期服務和管理,讓住戶搬得安心,住得舒心。五是強化督查考核,繼續實行“周報、月評、季通報、年考核”制度,加強保障房資金管理,防止違法違規使用資金。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跟蹤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嚴格考核,繼續實行約談問責和獎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