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14日發布聲明,稱近日有關媒體報道銀監會降低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權重“純屬誤解”,風險權重為50%,未做任何調整。
2011年8月,銀監會公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時,曾提出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區分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給予差別風險權重,用于購買首套房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權重為45%,用于購買第二套房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權重為60%。但最終未被新公布的管理辦法所采納。相關專家認為,作為一項長期性的制度安排,會考慮各項不同的因素,不宜將其作為當前形勢做出反應的解讀。
風險權重下調意味著銀行對貸款的預留資金減少,相當于降低了資金成本。因此,新公布的管理辦法曾被有的媒體解讀為是在鼓勵銀行放寬二套房貸。(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