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協秘書長陳志對此表示,下放審批權無關樓市調控政策。他表示,房地產行業管理有很明確的地域性,在一些轄區較大的省市,審批權下放到縣級房管部門,更方便管理。“我很反對有的人一看出了一個政策,就聯想到調控放松。”陳志表示,雖然審批的機關變了,但審批標準并沒有變,“關鍵不是看誰管,而是看怎么管,有沒有效力,能不能落實中央調控政策。”
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分析認為,下放審批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審批的難度,有利于增加項目上市量,但審批標準并無變化,對預售項目的直接影響不大。他表示,下放審批權可以更好、更直接有效地監管區域內樓盤項目預售狀況,有利于對樓市波動情況進行更直觀的監控。(國際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