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度中違法用地突出的11市縣政府負責人在2012年歲末被國土資源部約談。就即將啟動的2012年度衛片執法檢查,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徐德明透露,為把違法違規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該部已經決定從2012年度衛片執法檢查開始停止執行“6·30”政策。
所謂“6·30”政策是指在以往的衛片執法檢查中,違法地區只要在當年的6月30日前,違法用地已經整改查處,依法對人、對事作出處理并且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或已經拆除復耕到位,消除違法狀態,其所涉及的耕地面積,在實施責任追究時,不計入違法占用耕地面積比例。
業內人士認為,停止執行“6·30”政策意味著對違法用地的查處更加嚴厲。徐德明說,國土資源部正在研究將違法違規用地與用地計劃指標分配相掛鉤,建立獎扣制度。
據悉,2011年度貴州省遵義市、山東省聊城市、安徽省宿州市、青海省海東地區、重慶市巴南區及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區、山東省滕州市、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福建省惠安縣等11市縣,因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仍然高于15%,且在全國排名靠前而被國土資源部約談。
國土資源部透露,盡管在統計時扣除了這11個市縣國家重點項目違法用地量,但這些被約談市縣違法用地面積依然較大。
徐德明表示,2011年度,總體上看,違法用地、違法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勢頭得到進一步遏制,尤其是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違法用地問題明顯好轉,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的市、縣數量大量減少。
對于查出的違法問題,徐德明說,國土資源部將加大力度,切實抓好個案整改查處,同時,將突出重點,抓好專項整改查處。“尤其要在用地計劃指標分配和審批政策上對農民宅基地給予支持,應保盡保,切實保障農民合法的農村宅基地權益。”
據介紹,此次約談是國土資源部實行警示約談制度以來的第五次集體約談。據了解,國家土地總督察還將委托9個派駐地方國家土地督察局,對督察區域內違法用地問題突出的市、縣人民政府進行警示約談。(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