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各地“地王”潮再度襲來、高價地塊不斷推高市場預期之際,國土資源部提出年內禁“地王”,并將嚴防高價地作為穩(wěn)定市場的首要目標。有關專家指出,價格大致由供需來決定,無論是抑房價還是禁“地王”都需要實現供需平衡,當前樓市“止沸”更需要調降金融之“火”。
網友“沒有昵稱”:最有效的就是收回與經營無關的閑置土地。
“不錯的蔥911”:取締保障房,全部改成公租房,租金下來了房價肯定也就下來了。
“慈耕有機生活”:地方政府難道把土地價格壓低送給開發(fā)商,然后讓開發(fā)商賺取暴利嗎?
匿名網友:不收房產稅房子降不了,或者再等十年房子更多些了房價必降。
“塘古海寧”:土地出讓金如全額歸中央財政,中國從此無地王。
“廣東佛山小龍”:地價不降,樓價降不了!
“10548708阿春”:政府對于房價的調控,是越調控越高。
據新浪網
“地王禁令”恐難為樓市“止沸”
“地王”是樓市標桿。“地王”一次次出現,暗示著樓市的火爆程度。
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上半年主要城市房價多數呈上漲態(tài)勢。由于房價上漲幅度過快,8月下旬,住建部召集包括南京在內的7個二線城市進行座談。樓市的調控壓力可見一斑。在此背景下,國土資源部出臺禁令,期待通過政策對房價實施有效干預,為火爆的樓市“止沸降溫”。
房價虛高,“地王”頻現,是土地商品化運作模式下的市場現象。“地王”可能會推高房價,但“地王”本身沒有原罪,它不是房價不斷上漲、樓市持續(xù)火爆的根源。“地王”可能會刺激公眾的神經,但并不意味著,避免出現“地王”,樓市就萬事大吉。房價攀升的根源在地方財政對土地的過度依賴,因此為樓市降溫,僅僅從市場表面做文章是不夠的。
同時,禁令本身就值得推敲。國土資源部提出“年內不再出現地王”要求,是在用行政化手段,來干預市場化的土地買賣,有違市場規(guī)律,明顯有“越位”之嫌。從操作層面上,沒有具體有效的操作手段,沒有明確的“違禁”成本,就很難保證“地王”不再出現。如此,所謂“禁令”很可能成為樓市的又一次“空調”。
現代快報評論員 曹玉兵
南京工業(yè)大學法律與行政學院副教授張治宇:國土資源部的這一禁令,可操作性不強,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調控措施和手段,它實際只是一個預期目標,很難達到效果。政府部門一項政策出臺,目標、責任和手段三位一體缺一不可,否則難免流于形式。
地王禁令,有兩點值得關注。第一、地王的含義,即如何認定地王,一線城市二線城市三線城市地王標準是多少,相關部門缺乏明確數字。第二、土地交易實際是合同法范疇,國土資源部出臺政策干預和限定合同行為,本身就有違規(guī)之嫌。可見,職能部門的決策在科學化、可執(zhí)行性上都有待加強。(和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