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調控的重點應是那些市場需求量大,房價上漲較快,且有投機需求伺機而動的一線城市和部分二線城市。
從供給管理看,一是要加大住宅土地供給。目前一線城市“地王”頻出,樓面價格屢創新高,造成了社會恐慌情緒。樓市上漲預期越強烈,大家越搶房子,購房年齡越年輕化,這種對未來需求的透支將使本已緊張的供求關系雪上加霜。因此,在加大土地供給的同時,要調整土地供給結構,提高住宅土地供應的占比,促使地價漲幅回落,穩定開發企業及百姓的房價上漲預期。二是要繼續加強保障房建設,使保障性住房與住房市場有機結合,解決低收入家庭因房價過快上漲而無法購房的居住難題。
從需求管理看,一是要加快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區功能的疏解。盡快引導部分產業向周邊的衛星城鎮轉移,從而帶動就業人口轉移,減緩城市住房需求壓力,同時促進公共服務資源的均衡配置。二是應實施中性的住房金融政策,給市場一個穩定的住房金融政策預期。從各類政策效果來看,信貸政策對居民購房具有直接的、較強的影響力,因此,穩定住房金融政策是保持樓市穩定的重要因素。三是盡早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房產稅出臺不可能包治房地產市場的所有問題,但它可以使住房購買、出讓、交易、持有環節的稅收結構更加合理和平衡,對于投機性需求也將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進一步擴大試點,應該選擇在那些住房市場問題比較突出、房價上漲比較快的一線和二線城市盡早推開。
房地產市場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要走出樓市迷局,就要建立樓市調控的長效機制,就要依靠深化體制改革,完善相關政策。例如促進金融、信貸政策的完善、城市化進程的合理推進和城市功能的合理配置、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促進土地出讓制度、戶籍制度以及財稅體制的改革。(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