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的時候就還是多少錢,不考慮上漲因素。政府希望通過“自住房”將社會預期逐漸穩定下來,這也是調控的重要目標。
問:會不會有一部分人,本來有房,為了買便宜的自住房,將名下房屋賣掉,成為京籍無房家庭,也就是優先的對象?
答:如賣房成為無房戶,確實符合優先購自住房資格,但并不能確定一定能買自住房。如果自住房申請的人多,搖號中簽幾率就會小,這種方式有風險。
問:自住型商品房優先保障房輪候家庭,會不會造成被“包圓”的情況?
答:不會。首先,本市在供應自住型商品房的同時,保障房的供應量不會減少。“自住房”并不會取代經適房、限價房。“保障房”是政府的責任,不但不會削弱,反而會加強。同時,保障房家庭如果申請并購買了自住型商品房,等于放棄了保障房的購買資格。因此,輪候家庭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權衡考慮。此外,有分析稱,根據大部分保障房輪候家庭的收入能力,自住房并不在其可承受范圍之內。由此可以預見,不會出現保障房家庭將自住型商品房全部“包圓”的情況。(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