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百阿叔欲繼承亡父房產遇難題——請提供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死亡證明
總理怒斥要證明“你媽是你媽”言猶在耳,廣州吳叔又遭遇煩心事。年近半百的他想繼承已故老父的房產,卻被要求出示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死亡證明。“外公去世時我才2歲,怎么證明?”昨日,記者了解到,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想繼承遺產確實需要提供類似證明,但遇到吳叔這種極端個例,問題怎樣才能解決呢?
辦理繼承權公證須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
辦理繼承權公證提交以下資料:(以下資料需要提供一份復印件預約)
……
五、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部門出具的人事檔案摘抄證明。證明內容包括:
1、被繼承人的父母情況(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2、被繼承人的配偶情況;
3、被繼承人的子女情況(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
七、法定繼承人中有已故的,需要提供死亡證明(醫院出具的醫學死亡證明或由注銷戶口派出所開具的死亡證明)……
傻眼了
7年后還沒辦完過戶
在越秀區惠福西路一棟回遷房中,吳叔一家人生活在擁擠的40多平方米房子中。由于人太多,原本狹小的40多平方米兩房被他硬生生隔成三房,新隔出的三房占用了客廳的位置,客廳留下的地方成了走廊,而陽臺放置了幾張桌椅變成了“客廳”。
2005年,吳叔的母親身故,2008年,父親也去世了。吳叔認為,老兩口在惠福西路留下的這40多平方米房產自然應該過戶給他,他是他們唯一的兒子。從那時起,他就開始為解決房產過戶的問題四處奔走。
在收集了一輪資料之后,他到公證處詢問獲知,需繳納約3萬多元的費用,這讓他承擔不起。“那時候我們家還是困難戶,我只是一名治安員,月工資只有幾百塊,妻子也是‘靈活就業’者,兒子還在上學。”無奈之下,過戶的打算只好延遲。今年孩子畢業工作、妻子退休之后,家里寬裕了一些,他再次重啟過戶之路,然而奔波數次都被告知資料不全。
“廣州公證處越秀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要求我出示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死亡證明,除了去世不算太久的外婆可以找到證明外,其他三位老人的證明都沒有。”吳叔說,“聽我小姨說,外公在1959年就已去世,那時我才2歲,哪里有證明?我連爺爺都沒見過。”
對于要出示祖輩人的死亡證明,吳叔表示不理解:“房子是我父親買的,房產證上寫著我父親的名字,又不是祖屋,關老一輩人什么事?”
對此,公證處向他出示了一份《辦理繼承權公證須知》,須知顯示,辦理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包括:繼承人和放棄繼承權人的身份證、戶口簿;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遺產的產權證明;戶籍底冊;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部門出具的人事檔案摘抄證明,內容包括被繼承人的父母情況、配偶情況和子女情況等。法定繼承人中有已故的,需提供死亡證明等。其中,吳叔缺失的就是已故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有進展
考慮實際可暫不提供
昨日上午,記者未表明身份陪同吳叔再次來到廣州公證處越秀辦事處,此次辦理工作人員并未讓其出示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死亡證明。
為何這次不需要提供以上資料?工作人員表示,此前的工作人員說的也沒錯,提供以上材料的目的就是為了證明其為唯一繼承人,但考慮到實際情況,所以他可以暫不提供。“有些老人家或許已經去世多年了,我們在核實時可能可以在他父母親的檔案里找到資料,證明他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已經去世。”該工作人員稱,對于實在找不到死亡證明的,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加以證明,比如說老人家的墓碑等。
不過,這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只是接收了資料進行核查,若某些資料缺失,仍需補齊。在繳納了400元調查費后,工作人員表示將在兩個月內給予回復。
2大釋疑
有意刁難?走的是合法程序
吳叔認為,公證部門是在“刁難”他,究竟在這種情況下,公證部門要求出具老一輩死亡證明是否合理呢?
廣東正大聯合律師事務所許瀚律師表示,按照法律程序,繼承公證這一步驟是必須的,這是為了避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他認為工作人員可能沒有表述清楚,死亡證明并非一定指醫學意義上的死亡證明,而是能證明其死亡的證明材料,這類材料也包括街道出具的死亡證明等。
怎么辦理?兩個部門能幫你
找戶籍地派出所
上世紀50年代我國已建立戶籍管理制度,對人口的出生、死亡、遷出、遷入有嚴格清晰的管理記錄要求。“要了解已故親人的死亡信息,應該先到他的戶籍派出所查詢戶口注銷信息。”嶺南律師事務所律師歐陽兵稱。
一直以來,逝者家屬都須在取得死亡證明后才能在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注銷戶口手續。因而,如在逝者戶口所在地查詢到戶口注銷記錄,也可以證明該親屬已死亡;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也可以出具相關親屬關系證明,然后逝者家屬可以憑此證明進行下一步操作。
當然,現實中確實存在逝者已故但未注銷戶口的個案,但無論如何,都應該先去派出所嘗試一下。
找殯葬管理部門
家屬還可以到逝者辦理身后事的殯葬部門查詢證明。依據國務院《信息公開條例》,市民可以向民政部門殯葬管理單位申請信息公開,也可以此途徑查詢到已故親屬的死亡證、火化證等。
“由于未有統一的管理制度,這方面各地有不同的做法,有可能存在法律漏洞。”歐陽兵指出,殯葬管理部門也面臨著法律風險,因為他們難以查實查詢者與逝者是否存在利害關系,這些逝者信息會否被某些不法之徒利用。據了解,近年有不少歸僑前往廣州市民政部門殯葬管理單位查詢逝者信息,其中也有人要求追查上世紀50年代的信息。
死亡證明應屬
永久保存檔案
“死亡證是個人戶籍重要的檔案資料,應屬永久保存檔案。”歐陽兵認為,根據我國《檔案法》,檔案一般分為保存20年的一般性檔案以及永久保存的重要檔案,死亡信息應屬永久保存的重要檔案。
上世紀90年代,政府各部門已逐步實現電子檔案管理,而且,對此前的紙質檔案進行了整理和掃描入檔。“查近二三十年的,難度應不大。”歐陽兵表示,在上世紀90年代以前,全部都是紙質檔案,則有可能存在保存不當損壞、丟失,又或者紙質霉變、字跡消退等問題。記者秦松、譚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