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奎文區陽光新巢業主劉女士反映,在裝修新房時發現兩條用紙糊住的裂縫。劉女士稱,因為新房已經裝修大半,開發商答應維修卻不同意賠償的解決方法,她難以接受。
奎文區的劉女士在福壽街和濰州路的陽光新巢購買了一套新房,作為居住使用。2011年10月份左右,劉女士從開發商處領到了交房的鑰匙,并在2012年6月份找到一家裝修公司,開始裝修。
劉女士說,在領取鑰匙驗房時,她仔細看過房內的情況,并沒有發現新房內有裂縫等質量問題,所以她才領了鑰匙。然而,2012年10月份,當新房裝修已經進行大半時,劉女士再到新房查看,卻發現在兩個臥室之間的墻壁上,出現了兩條細微的裂縫。
發現問題以后,劉女士聯系到裝修公司,“我以為是裝修過程中出現了問題,所以找到他們。”但是,裝修公司的工人解釋,不是裝修的問題,而是墻體內部出現了裂縫。
半信半疑的劉女士再次對墻體進行了查看。劉女士用小鏟子弄開已經裝修好的墻皮,卻發現墻體上居然貼著一層白色墻紙,劉女士揭開墻紙后,發現這條貼在墻上的墻紙居然有2米左右的長度,墻紙下面是一條和墻紙長度相當的裂縫。在墻的另外一側,劉女士發現了同樣的情況:兩條裂縫一樣,用墻紙貼住。
劉女士隨后找到開發商,但對方只答應給她維修,拒絕了她提出的賠償要求。
業主:
裝修停工一月,應該給些賠償
5日,記者來到陽光新巢4單元劉女士的家中。劉女士的新房一共有兩個臥室,全部向陽,出現裂縫的墻壁就在兩個臥室之間。東臥室的裂縫從地面一直延至2米多高處,西臥室的裂縫和東臥室的裂縫相互對應。地上,是從墻上揭下來的墻紙。
劉女士說,10月份發現這兩條裂縫后,裝修就暫時停止了,原本已經裝好的墻壁,因為出現裂縫再次被破壞,“只能等到墻壁修好了以后,才能再讓裝修公司繼續裝修。”
在停工的一個月時間里,劉女士多次與開發商聯系,希望對方盡快給予維修并且承擔相應的賠償。但是,開發商給予的回應,卻令劉女士難以接受。劉女士說:“他們雖然答應給維修了,但是賠償的問題卻沒有定下來,我怎么敢讓他們維修?”
另外,在維修方面,劉女士也有自己的擔憂:“兩邊的裂痕是一樣的,明顯是墻體整個斷了,能不能修好,他們也不敢保證。”劉女士告訴記者,因為雙方協調不下來,問題至今沒有解決。
開發商:
出現裂縫正常,用紙處理符合要求
5日,記者聯系到了陽光新巢綜合業務部,該業務部的姜經理告訴記者,他們已經多次和劉女士對此事進行協商,并且已經答應免費為劉女士修復裂縫墻體,但是對方提出的賠償要求,公司難以答應。
姜經理說,陽光新巢是由濟南四建公司建設的,并且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房屋質量不存在問題。劉女士的新房出現裂縫,也是一種有可能發生的正常現象,并非質量問題。得知劉女士新房出現裂縫的情況后,公司方面表示愿意維修,但是不同意劉女士的賠償要求。
姜經理認為,公司可以對裂縫墻壁進行維修,但不能因為劉女士已經裝修過,就要承擔裝修損壞的費用。另外,對使用墻紙處理裂縫的情況,姜經理稱,這種維修的方式是符合相關要求的,并非敷衍了事。
然而,對開發商的做出的回應,劉女士表示難以接受。她認為,利用墻紙處理裂痕明顯是掩飾裂縫墻壁,根本無法起到維修的作用。如果不是她及時發現,開發商很可能因此蒙混過關。另外,尚在保修期間的墻體出現問題,對方就應該承擔因此產生的裝修損失。(大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