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從事裝修設計工作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由于裝修公司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為了獲取客戶,其從售樓處或物業公司那兒買業主信息的情況很常見,每當一處樓盤快交付的時候,就會有人打電話或是主動上門向裝修公司推銷業主名單,久而久之,裝修公司也就與這些“信息販子”熟了,并得知信息都是從售樓處或物業管理人員的手中拿到的。“當名單被賣給裝飾公司或某個家裝業務員后,裝飾公司會把買來的名單細分給自己的業務員,有些業務員就會把‘不好搞’的業主聯系方式轉賣,這樣一來,一份新交付樓盤的業主名單就能很快傳開。”該設計師說,這些交易都在私下進行,要有熟人才可以操作,同時,由于業主很難找到物管公司出賣私人資料的證據,因此,轉賣客戶資料早已成為業界的一個“潛規則”。
根據相關線索,日前,記者以某售樓中心銷售人員的名義致電某裝修公司,詢問其是否需要業主的信息,接電話的工作人員開始表示不需要,但在記者報出價格后,該工作人員卻立即表示“價位太高很難成交,價格低一些的話可以考慮。”
增強維權意識,對待騷擾電話要堅決
對策
那么,業主面對裝修騷擾電話是否就真的沒有辦法了呢?在走訪中,一位近期剛裝修完新家,準備入住的楊女士認為,接到騷擾電話,首先應該要保持冷靜,盡管心情不好,但還是要堅決拒絕。“一般來說,我會說‘我已經簽好合同準備裝修了’,是最有效的回絕辦法”。楊女士說,以其個人經驗,如果碰到騷擾就以惡言相對,很可能招來某些素質低下業務員不斷地報復性騷擾。對此,惠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的相關人士也表示,出賣業主個人信息成了平常事,一方面是因為被侵權者依法維權意識淡薄,以致很少有人會主張賠償;另一方面,如果要選擇家裝公司,就一定要選擇正規品牌公司,裝修質量才會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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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他人信息要入刑
2009年7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以“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黎某,成為廣州市檢察機關執行《刑法修正案(七)》新罪名、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第一宗案件。公安機關查明,自2008年3月開始,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其在某電訊公司工作的便利,將機主資料等信息非法出售給他人,獲利近萬元。《刑法修正案(七)》實施后,李某非法出售機主信息的行為并未收斂,2009年2月至5月期間,李某再次出售4份手機機主資料給黎某,黎某獲取上述信息后轉賣給私家偵探公司。廣州市檢察院介紹,《刑法修正案(七)》于2009年2月28日正式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首次進入刑事犯罪的范疇。(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