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越秀區法院公開審理18名醫托。 曾強 吳智勇 攝
一位務農的中年婦女,辛辛苦苦一年攢下幾千元,慕名來到廣州的大醫院求醫問藥,不想卻遭醫托拐騙。不但辛苦錢全被榨干,而且耽誤了治療時機。
2013年,廣州市區級法院接連審判了幾宗“醫托”詐騙案,粗略統計已涉及被告人近60人,受騙群眾2000余人。法院調研認為,大量案件事實證明,“醫托”群體不僅騙人錢財、敗壞社會公信體系,還直接侵害了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社會危害性日趨嚴重。有廣東省法學會專家諫言:必須從重打擊醫托犯罪,而且法學界有必要重新評估此類犯罪的罪責,行政主管部門更須高度重視。
案例
每服藥高達2000元
12月4日上午10時,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對一伙以“醫托”為犯罪手段的18名被告人進行公開審理。
筆者注意到,當法警將戴著手銬腳鐐的18名被告人押上法庭時,旁聽席上一名嫌犯家屬忍不住痛哭失聲,而一名參加旁聽的受害人則握拳稱快:“活該你們有今天!”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5月份至2012年12月期間,被告人鄧蒔插承包了由被告人曾小紅轉讓的日生醫療診所(蘇日生診所)中醫科,由鄧蒔插為負責人、凌培珍負責財務管理。并由無醫生資質的被告人歐陽桂林充當診所醫生,被告人彭某發等4人擔任診所工作人員,被告人羅某兵等人為醫托,實施詐騙。案發時已查證騙取盧某等36名被害人共計15.8萬元,目前僅退還被害人9300元。
經檢察機關查明,今年57歲的被告人歐陽桂林并未取得行醫資格。在其坐診的一年多時間里,歐陽桂林負責開藥方,并由醫托拿單去開藥,每服藥高的多達2000元。同時歐陽桂林還將北京同仁堂六味地黃丸、三七粉以及其他廉價藥以特效藥名義高價開給病人,騙取被害人盧某等36人共計15.82萬余元,其中退還給被害人僅9300元。
根據警方委托鑒定的結論,繳獲的六味地黃丸(水蜜丸)360粒裝單價為11.5元;繳獲的“三七粉”為不含規定成分的假藥。被告人供述,六味地黃丸進貨價是7元一瓶,一瓶分成十小包(一包約20粒);三七粉一斤進貨價220元,一包六味地黃丸加一小包三七粉成本很低,開處方時看病人的承受能力,有些病人開的藥方多時能達到8000元至9000元,少則也有600元至700元。
在庭審中,被指控為主犯的鄧蒔插稱,其和幾名老鄉承包診所的月租金是2.2萬元,醫托是按整個醫藥費的65%進行提成。照此計算,有的醫托可以日入千元。而歐陽桂林則是他從衡陽聘請到廣州來的,開出了每月5000元的月薪,并且承諾“患者第二次來看病,醫生就可以提成5%”。
鄧蒔插還供述,除醫托和醫生外,自己另有特別分工:即應付受害人的投訴。只要一有受害人打其電話控訴,他就會讓受害人到診所退款,以防止受害人報警。診所開辦兩年期間,曾經有多名患者懷疑藥效,并到診所退藥,當地衛生部門也曾經對其進行行政罰款,但罰款之后還是繼續營業。
目前,越秀區法院正在對此案進一步審理中。
調研
醫托以開醫療機構為犯罪載體
除了昨日在越秀區法院受審的18人醫托團伙,2013年,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還審判了另外兩個醫托團伙詐騙案,分別宣判25人和14人。
白云區法院有關調研報告稱,白云區的兩個“醫托”組織分別從2011年4月、7月即開始運作,平均每月詐騙受害人20人至30人,被查獲前有近2000人受騙,起訴涉案金額8.52萬余元,但因存在大量受害人未報案、不配合調查的情況,實際涉案人數和金額可能更大。
法院調研發現,“醫托”詐騙由依附正規醫院向開設醫療機構轉型。團伙犯罪以“老鄉幫” “夫妻檔”為核心向組織化、網絡化發展。
昨日,越秀法院審理的18人醫托案,其中主犯及大多數嫌犯均為“湖南衡陽籍”,并有4對是夫婦。同樣,白云法院剛剛宣判的25人醫托團伙案中,有24人都是衡陽籍,也包含4對夫妻。
案件中,醫托團伙作案網絡巨大,撒網式開展行騙,魔爪伸向轄區各大醫院。團伙人員招錄、管理、運作和績效均由專人負責,團伙組織嚴密,人員穩定,作案手法熟練,對重點行騙對象、規避風險方法等均進行傳授。案件中,都相同地出現了“調解人”,即當病人發現被騙要求退錢時,由專人負責調解平息。
涉案醫托團伙以開設醫療機構為犯罪載體,但其核心崗位的“醫生”大部分無醫療資質,如白云區華壽門診部中有2人負責坐診,其中一人無醫生資質,另負責抓藥的3人也無相關資質;紹軍門診部負責化驗的一名醫生為普通工作人員冒充。涉案門診部設備不齊全,設施簡陋,以其他可食用物品替代藥品,導致患者治療時機被拖延錯過,給病人的生命健康帶來極大的危害。
涉案受騙人員范圍較廣。據被告人交代,其團伙作案時主要物色前往醫院就診的慢性病、疑難雜癥患者,利用這類人員求醫心切、文化水平不高等特點實施詐騙。部分“醫托”還到市區大型三甲醫院從事犯罪活動,致使許多專程由外地來穗治療的患者上當受騙。
分析
醫療資源緊張監管不嚴是主因
對于醫托集團產生并做大的土壤,白云區法院法官進行了如下解析:
城鄉接合部醫療資源緊張,使得黑門診小診所得以滋生。大部分先進的醫療儀器設備、技術和高級醫師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心,而城鄉接合部的醫療資源較為貧乏,主要以小型民營醫療機構為主。但該類小型民營醫療機構容易產生主動雇傭“醫托”或受“醫托”鼓動成為其窩點的現象。
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不健全,使得外來務工人員易成為受騙對象。城鄉接合部占絕大多數的農民、外來務工人員、城市低保人群及弱勢群體多無醫保。即使有醫保,在醫保尚未實現全國聯網之前,外來務工人員在城市就醫時就變成了自費人群。面對城市高額的醫療費用,外來務工人員極易成為“黑門診”和“醫托”的重點拉攏對象。
對城鄉接合部的醫療機構管理不規范,給醫托留有可乘之機。衛生主管部門在批準開設門診、診所時,審核不嚴格,致使某些門診披著合法的外衣從事醫托詐騙行為。在執法監督時,對城鄉接合部的黑門診、小診所、衛生站監管和查處力度不足。同時,正規醫院對自身的管理松懈,讓醫托有可乘之機。
醫托詐騙容易牟取暴利,不需要投入高成本就可以獲得較高收入,使得醫托即使認識到行騙是違法行為依然鋌而走險。正規醫院部分工作人員為牟取私利,違法違章辦事,為醫托進入醫院開了方便之門。
患者求醫心態不恰當,防范意識薄弱。部分患者求醫心切,找專家,求名醫,相信秘方偏方,低收入患者由于無法承擔高額醫療費,盲目貪圖便捷和省錢,相信醫托直至上當受騙。
建議
發揮行政管理和行業監督優勢
白云區法院結合審判情況,對如何從根源上消除醫托集團作出了如下建議:
一、構建城鄉接合部的醫療服務體系,有效解決看病難問題。強化政府對城鄉接合部、村鎮的醫療資源投入。將醫療保障全國聯網,消除區域醫保壁壘,讓外來務工人員真正享受到城市的醫保。將尚未加入醫保的農民、低保戶、弱勢群體納入醫療保障體系,逐步實現農村、城市醫保互通。
二、加大對醫托詐騙犯罪的打擊力度,堅決取締黑門診整治小診所。整治有合法資質卻違法經營的小診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提高醫托團伙的違法犯罪成本。
三、發揮行政管理和行業監督優勢,讓醫托無處藏身。由衛生主管部門牽頭,聯合各大醫療機構,建立日常監管長效機制,對所有醫療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管和處罰。賦予醫療行業協會監督管理職能,由行業協會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對協會成員進行監督和管理。
四、加強宣傳引導,提高民眾防范意識。同時,鼓勵被害人敢于披露和舉報醫托犯罪,形成共同打擊醫托的良好風氣。
記者觀察
打擊醫托“寄生”場所
廣州醫托團伙性犯罪的特點如此明顯,甚至如同劃分好了“勢力范圍”般,在不同的大型醫院周圍,有來自同一籍貫的不同團伙,疑似幕后仍有其他主謀在操縱。
在司法實踐中,大多數“醫托”案被歸類為詐騙犯罪,以詐騙金額的多少來定罪量刑。但實際上,此類犯罪不僅僅侵犯了公民的財產,還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公序良俗、信任體系,尤其侵犯了公民的健康權甚至生命權。
因此,除了呼吁司法機關必須從嚴從重打擊醫托犯罪之外,法學界有必要重新評估此類犯罪的罪責,有必要出臺新的司法解釋來懲戒此類呈現新特點的嚴重犯罪。同時,鑒于醫托通常掛靠有固定的“寄生”場所,行政機關、醫療衛生主管部門更須予以高度重視,對轄區內出現醫托卻久拖不除的,應當自咎自責,甚至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