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發帖稱,河南洛陽十二中一名生物老師日前發起“民主投票”,要求全班學生在不讓老師繼續教課和淘氣學生豪豪退學兩者中二選一。8名學生選擇驅逐老師,剩下的學生全部投給了讓豪豪退學。豪豪遭勸退后被送往另一所學校借讀,但不久又被要求退學。
在這起由生物老師導演的“有他沒我有我沒他”的聯合行動中,結果似乎已經提前預知,出現一邊倒,以生物老師的勝出而告終的情況并不奇怪。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估計這位豪豪同學也確實已經讓老師頭疼到沒法用正常手段管理的地步。
我們無法得知究竟是該同學太過頑劣、太壞還是僅僅不同于一般學生,但以“民主投票”之名,多少也向外界及家長(微博)展示了被退學的豪豪同學已經是“眾叛親離”。而他之所以被退學,是“多數人的意愿”。這樣的理由看似也有道理,因為在該同學被退學送往另一學校借讀時,不久又被要求退學。不是太過“頑劣”或“太壞”,兩校何以“惺惺相惜情不自禁”地都要求將其退學?
但作為豪豪個人,畢竟只是一個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初中生。在身心發育都還不成熟的時候,出現不遵守紀律、不服從老師、搞點惡作劇、甚至很腦殘很兒戲都是可以理解的。教育小孩既不是選美,也不是選好好先生和乖寶寶。并且,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中,至今也沒有規定作為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惹了老師就可以以民主的名義加以驅逐。我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同時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顯然,以“民主投票”之名有違義務教育法的初衷,侵犯了豪豪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這樣的舉動校方竟然沒有加以阻止,也的確令人感到奇怪。偌大一所校園,難道容不下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作為個體的老師,逞點義氣也就罷了,作為一級教育單位的學校,在保障孩子接受教育方面也如此“粗枝大葉”,顯然有失職之嫌。
如果豪豪的退學純粹是出于對“壞學生”的警示,那么,該校也應該先張榜公布“壞”的標準,讓學生及其家長都有所了解,并自我約束。我們完全可以理解,在實際教學過程中,對于淘氣過頭的孩子,可能誰都禁不起折騰,而讓他們從自己眼前消失,“眼不見心不煩”,幾乎是最便捷的辦法。但這也是最簡單、最不負責任的做法,尤其是對于一個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來說,這樣的處理確實顯得簡單粗暴。對于像豪豪這樣的“初生之犢”,難道不可以多一些寬容和忍耐嗎?即便他確實讓人頭疼,也完全可以與家長一道,開誠布公地協調解決問題的辦法,共同促進他的正常發展。學校是教書育人之地,正因為此,也才更需要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這也是作為教師為人師表的本分。
事實上,正所謂“小時了了,大未必佳”,歷史上很多偉人在上學時都是調皮搗蛋的主兒,英國首相丘吉爾小時候就是一個出了名的淘氣鬼,不單成績差,也不遵守學校的行為守則,甚至公然表達對校長的不滿。假如丘吉爾遇上的是這位生物老師,結果又會怎樣?(天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