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馬加鞭”的是浙江省。該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在今年5月27日頒布《浙江省學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實施辦法》,在速度上拔得了全國“頭籌”。
最“開門見山”的是青海省。引人注目的,是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和幼兒”放在了一開頭的第五條。
最“有始有終”的是上海市。四個省市中,上海是唯一詳細設立了校車退出機制的地方。規定細到了天數,避免廢舊校車仍能上路:“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因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學校應當在15天內,到所在區縣教育部門辦理注銷手續。同時,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自有校車的顏色必須在30天內消除。”
最“校車總動員”的是重慶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教育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負責,但重慶市的文件卻一一點名了市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委、經濟信息委、司法局、財政局、規劃局、交委、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文化廣電局、安監局、市政府法制辦、新聞辦、保監局、總工會、團市委、婦聯、關工委……
為何一輛校車,要動員這么多部門?記者統計,該市多達7個部門分擔了“普及安全教育”的職責。而其他省市的細則中,這一職責多由教育部門承擔。(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