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省教育廳下發《關于做好冬季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決定于10月28日至11月3日,利用一周時間集中開展一次全省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校車安全管理部門、校車服務提供者及學校(幼兒園)都要高度重視冬季校車安全工作,嚴格落實屬地政府的校車安全監管責任。要通過簽訂安全責任書等形式,將校車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每個校車服務公司、每名校車服務提供者、每名駕駛員,建立起自上而下、無縫對接的校車安全管理責任體系。
各地校車安全管理部門要積極協調公安交警、交通、綜治等部門組成專項工作組,對轄區內校車進行一次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校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駕駛員是否符合資質要求、校車冬季安全運營措施是否到位、有無超員、超速及“黑校車”運營行為等,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
要組織校車服務提供者在排查整治期間,對校車技術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檢測,做好冬季運行前的各項準備。對校車行駛路線重新進行一次踏查,協調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可能因雪天阻礙校車通行的路段進行維修維護,確保校車安全順暢通行。針對可能出現的情況盡早制定預案,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如天氣情況對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帶來重大威脅,所有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一律封停。
《通知》特別重申,各地校車安全管理部門要組織所轄學校對“黑校車”接送學生情況進行一次調查摸底,并向當地政府和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門進行通報。協調公安、安監、交通等部門對非法接送學生的農用車、拼裝車、報廢車等車輛堅決予以打擊,對超員、超速和違法接送學生車輛堅決查扣,堅決杜絕“黑校車”運營行為。(記者 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