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張延銘沒想到的是,7月17日,他接到了一個陌生男子的來電,稱其就在張延銘家的樓下,要與他談談孩子的事情。這位陌生男子與張延銘見面后稱,“你家孩子確實是被別人頂替了,頂替的那個孩子是我家親戚。現在事情已經這樣了,能不能不要讓孩子受牽連,你有什么困難盡管說,要不給你補償一些錢。”
張延銘拒絕了陌生男子提出的條件,繼續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此事。
2010年9月9日,張延銘到教育部繼續反映此事。教育部相關領導聽取了他的敘述,并收下了舉報材料,隨后讓張延銘“回去等消息”。
隨后,又一件令張延銘感到吃驚的事情發生了。9月10日14時,正在買返程火車票的張延銘接到了一個陌生來電,來電者自稱是馮秋鉞的父親,稱他已經得知張延銘來教育部反映情況的事了。
“他說想要和我見面商量一下,說只要我同意協商解決,他能給我孩子安排個學校。”張延銘告訴記者,他借口自己有事,就掛斷了電話。
2011年10月30日,記者撥通了馮秋鉞的父親馮建軍的電話,馮建軍稱,“這個事情不存在,我不記得我和他(張延銘)通過電話……我沒見過他,也不認識他,他想告就去告吧,事實勝于雄辯。”
據張延銘稱,給他打電話自稱是馮秋鉞父親的人的手機號為189××××1111,而這個號碼正是馮建軍與記者通話時的手機號碼。對此,馮建軍稱,“(這個號)是我用的電話。我朋友的電話我用著,朋友給我的,具體我什么時間開始用這個號記不得了,但現在這個號登記的名字也不是我的。”
張延銘還告訴記者,2010年9月14日上午,自稱是馮秋鉞的父親、在延邊州政法委工作的馮建軍曾來到他父母家請求張延銘一家“別告了”。馮建軍承認其為了安排孩子上學找過省教育廳的人,但沒想到他們這么辦事,用我家小孩頂替你家小孩上學,稱自己事先并不知情,并請求張家別再告了,如果答應不再去北京(舉報),就立刻拿錢補償。
但馮建軍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否認了他曾有過此行,并稱,“他的母親和他有利害關系,他母親說的話你們能相信嗎?我們家(孩子)的一切都是正常的,為什么要上他家呢?”
2010年11月9日,張延銘到吉林省教育廳反映此事,與據稱是此事調查組的組長陳輝見面。次日,吉林省監察廳駐省教育廳監察室給張延銘出具了一份答復,這份答復稱,“我們接到您的舉報信函和教育部轉來的督辦函,按照廳領導意見我們對您舉報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取證,并將調查結果上報到教育部監察局,同時于2010年11月9日向您進行了調查結果的反饋。關于您提出的張鶴繽上學事宜,經過與有關單位的協調,因吉林省招生錄取工作早在2010年9月中旬已經結束,現在已經不能解決關于您的孩子的上學問題。”
2011年10月30日,陳輝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說,“這個事情省教育廳已經調查了,結果也給教育部上報了。現在他們(延邊州)還要調查,可能因為這個案子后來有反復,這個事情延邊州紀檢委已經立案調查了。”
陳輝拒絕向記者提供吉林省教育廳的調查結果,并稱“這個學生家長精神狀態不好,好像有點什么毛病”。(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