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輿論認為這一規定扼殺了部分考生古漢語創作激情的迸發,扼殺了豐富多彩的文字表達;而另外一種觀點則認為,這樣規定更有利于保證高考公平性。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更進一步表示,從評分操作看,目前這一規定還太粗放,需要進一步加以細化。
歷史回眸:中國高考制度建立60周年
今年是恢復高考35周年。但其實中國的高考制度建立于1952年,已經走過60個年頭,期間有過反復和中斷。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廈門大學教育研究院院長劉海峰日前在媒體發表文章,回顧了高考六十年的歷史。
1952年6月12日,教育部發布了《關于全國高等學校一九五二年暑期招收新生的規定》,明確規定所有高等學校實行統一招生考試。這是在前兩年分區聯考和統考的基礎上,總結經驗采取的重大改革。
1952年8月15至17日,舉行了中國招生考試史上第一次高考。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1小時40分鐘,每個單位時間考兩科,國文、數學、化學、中外史地、物理、政治常識、生物、外國語(俄、英)每個考生必須參加所有8個科目的考試。
17日安排加試筆試和術科。報考文法財經等院校或系,政、國、外、史四科分數之和占60%,數、理、化、生四科分數占40%;理工農醫等院校或系采計分數的科目比例則正好相反。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制定統一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各大行政區招生委員會組織考試、評卷。
從此,統一招生考試的方式直至1966年。1977年12月,中斷了10年的高考制度恢復,570萬名應考者走進考場。
劉海峰的文章說,高考制度的建立,部分是受傳統文化中大一統觀念的影響和抗戰初期統一招考的啟示,部分是由于考試制度自身發展的內在邏輯要求從分散走向聯合,以達到高效、公平和具有可比性。1952年中國建立高考制度,在世界各國中最早主要采用統一考試成績來錄取高校新生,是世界高校招生考試史上的一大創舉。(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