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王維智)近日,柞水縣制定印發了《柞水縣學校財務收支管理“五筆會簽”制度》,對學校所有財務收支一律實行“五筆會簽”。
“五筆會簽”就是經手人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后,注明用途并簽字,再由會計、總務主任或主管副校長、校監委會主任、校長或園長分級審簽,最后交會計核算,手續齊備后,方可入帳。明確規定經辦人、會計、總務主任或主管副校長、校監委會主任、校長或園長為“五筆會簽”的主體,對各項財務收支情況和票據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嚴格把關。“五筆會簽”制度的實行,進一步強化了對學校財務及教育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學校財務管理規范有序及教育資金有效運行和使用,杜絕了學校財務管理混亂和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