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成(化名)從鄭強(化名)那購買了一輛銀灰色面包車,時間不長又轉手賣給了別人,兩筆交易都沒有辦過戶手續。他們二人沒想到的是,車子轉讓時間不長,這輛車就在西一路將一行人撞倒受傷,并且逃離。交警新城大隊調查,發現肇事車輛是登記在鄭強的名下,但鄭強表示車雖然沒有辦過戶手續,但已賣給劉成,交警隊又找到了劉成,劉成說車已經被他賣給了別人,同樣沒有辦理過戶手續。
傷者在醫院治療花費1.7萬余元,出院后便將鄭強、劉成二人告到了新城區人民法院。新城區人民法院認為由于肇事車輛未辦理強制保險,鄭強、劉成二人出售車輛不按規定辦理過戶手續,也不提供車售給何人,致使交警部門未能查出肇事司機,他二人的行為在本次事故中存在嚴重過錯,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后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終自愿達成協議,鄭強、劉成各賠償傷者人民幣4000元。(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