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個別地方出現的少年兒童被性侵犯案件,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為預防性侵犯少年兒童案件的發生,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9月24日共同發布了“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
意見要求各地學校教育學生“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把好教職工“入口關”。要重點關注女生有無無故曠課、精神恍惚等異常表現。對寄宿制學校女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許可,包括老師、家長在內的任何男性一律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預防
要讓學生知道什么是性侵
意見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共青團、婦聯要通過課堂教學、講座、班隊會、主題活動、編發手冊等多種形式開展性知識教育、預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師生、家長對性侵犯犯罪的認識。
要廣泛宣傳“家長保護兒童須知”及“兒童保護須知”,教育學生特別是女學生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了解預防性侵犯的知識,知曉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尋求他人幫助。
學校要同家庭隨時保持聯系,及時掌握孩子情況,特別是發現孩子有異常表現時,家校雙方要及時溝通,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此外,還要教育學生特別是女學生提高警覺,外出時盡量結伴而行,離家時一定要告訴父母返回時間、和誰在一起、聯系方式等,牢記父母電話及報警電話。
排查
關注精神恍惚等異常行為女生
意見要求,各地教育部門要定期組織力量對中小學校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教職工、學生是否有異常情況,特別是要關注班級內學生尤其是女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
各地要加強對邊遠地區、山區學校、教學點的排查,切實做到縣不漏校、校不漏人。對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發現的性侵犯事件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涉及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報警并報告上級部門。
老師和家長一律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宿舍管理人員發現有可疑人員在女生宿舍周圍游蕩,要立即向學校報告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學生臨時有事離校回家必須向學校請假并電話告知家長,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離校。做好學生夜間點名工作,發現有無故夜不歸宿者要及時報告。
建立低年級學生接送交接制度
各地教育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開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中小學校長作為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和學生保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指導學校建立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校學生交與無關人員。
健全學生請假、銷假制度,嚴禁學生私自離校。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加強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制度和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
堅決清理校內不合格人員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將嚴格落實有關教師管理法規文件精神,從源頭上嚴把教師入口關。落實對校長、教師和職工從業資格有關規定,加強對臨時聘用人員的準入資質審查,堅決清理和杜絕不合格人員進入學校工作崗位。嚴禁聘用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人員、有精神病史人員擔任教職員工。
要將師德教育、法制教育納入教職員工培訓內容及考核范圍。對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
處置
性侵學生依法嚴懲決不姑息
各地教育部門要建立中小學生性侵犯案件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學生在學校內遭受性侵犯,學校要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時要嚴格保護學生隱私。
此外,教育部門和學校要與共青團、婦聯、家庭和醫院等積極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學生及其家人提供幫助。被性侵犯的學生有轉學需求的,教育部門和學校應予以安排。對性侵學生者,尤其是個別老師利用職務之便性侵學生行為,要依法嚴懲,決不姑息。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地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于因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開展不力而導致多起性侵少年兒童事件發生、造成不良影響的地方要進行問責。(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