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全市民辦中小學網上招生平臺,允許民辦中小學在本地區公辦中小學招生之前適當提前組織開展招生
為促進我市民辦教育發展,市教委日前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民辦中小學發展的意見》,指出“公辦中小學原則上不得再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中小學,同時,鼓勵優質公辦中小學與民辦中小學結對幫扶,推動民辦中小學快速發展。”
《意見》指出,公辦中小學原則上不得再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中小學,由于歷史原因參與舉辦民辦中小學的公辦學校,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和政策要求規范辦學行為,在三至五年內確保規范到位。
《意見》支持民辦中小學面向市場,按照“自愿報名,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自主招生。搭建全市民辦中小學網上招生平臺,允許民辦中小學在本地區公辦中小學招生之前適當提前組織開展招生工作。
《意見》對民辦中小學的收費也做了相應的要求:捐資舉辦的民辦中小學和出資人不要求合理回報的民辦中小學的學費標準,由學校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承受能力進行合理測算,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后執行。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中小學和營利性民辦中小學自主確定收費項目和標準,并按程序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并公示。
“民辦中小學教師在職稱評審方面與公辦中小學教師一視同仁。”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解釋,《意見》鼓勵優質公辦中小學通過“名校聯盟”、“品牌輸出”、“捆綁發展”等方式與民辦中小學結對幫扶,推動民辦中小學快速發展。(記者 匡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