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條例》亟待修訂
13年未修 部分條款已不適應發展現狀
“《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自2001年以來,有近13年未修訂,已經不能適應學前教育的發展現狀與要求,一定程度上制約著學前教育的發展?!笔腥舜蟠怼⒈本┦械谝挥變簣@園長馮惠燕向記者介紹了自己提交的議案,建議調整與完善《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部分條款。
條例規定
與現狀已明顯不符
馮惠燕代表說,學前教育是素質教育的起點,是終身教育的奠基階段,對個人的未來發展十分重要。2001年6月22日以來,該條例近13年一直未修訂,相關條款與現狀已明顯不相適應。她解釋,當前學前教育發展中,辦園體制、政府權責等諸多問題得不到法規支持。“無法可依、無章可循,一定程度上制約著學前教育的發展。”
馮惠燕舉例稱,條例規定,本市舉辦學前教育的機構以社會力量辦學為主體,發揮政府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在提高教育質量方面的示范和引導作用?!暗F在的學前教育發展的導向是以公辦園為主,公辦民辦并舉。由此可見,辦園主體就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p>
為此,她在議案中提出,要盡快修訂《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填補法律空白,使辦園體制、政府權責、教師待遇、教育收費等條例法規劃、具體化、制度化、明確化,依法解決學前教育發展過程中的相關問題,確保學前教育規范發展。
建議允許
公辦性質幼兒園市場化
馮惠燕告訴記者,北京市具有法人資質的幼兒園一共有1266所,其中公辦園380余所,公辦性質幼兒園(如集體幼兒園)450余所,民辦園430余所。她表示,政府每年為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每個孩子提供5800元的補貼,要求公辦性質幼兒園按照公辦園的收費標準,一級園每人每月收費750元?!熬鶖傁聛恚總€孩子每月收取的費用為1200多元,但是經過我們計算,一個孩子的教育成本為1500元至2000元,幼兒園為了維持正常運營,就不得不收取捐資助學款?!?/p>
“近年來,東城區已經有幾十所幼兒園關閉。政府每年拿出這么多錢來支持、幫助公辦性質幼兒園,但幼兒園仍入不敷出,關、停、并的現象頻繁出現?!彼ㄗh,要么政府將公辦性質幼兒園完全公辦化;要么讓公辦性質幼兒園在保持基本特性的前提下,允許走向市場化,在一個限價下自定收費標準?!罢臋嘭熀头瞻霃骄烤褂卸啻?,需要有一個明確的界定?!?/p>
民辦教師
福利待遇應進一步明確
“現在幼兒園中的老師跟走馬燈似的,人員流動性很大,可能因為50元錢的收入差別,老師就會提出辭職,換到別的學校任教。”馮惠燕說,當前北京市學前教育中,民辦教師人數約占總人數的三分之二,但沒有明確的晉升機制,使得教師在學術和專業上沒有積極性。她建議,應進一步明確學前教師的標準、職責、待遇等,特別是明確民辦教師任教資格、職稱評定、評先評優以及各種應有的福利待遇,并加以落實。
馮惠燕說,“入托難”的原因不在于孩子無幼兒園可上,而是在于家長希望將孩子送進教育質量優質的幼兒園。“提高幼兒園教育質量,關鍵是提升教師素質。只有讓教師得到保障,感到安心,才能讓他們覺得事業充滿吸引力,在學術上取得進一步發展?!畣为殐珊ⅰ邔嵤┖?,學前兒童會更多,政府應當提前出臺相應政策,避免‘入托難’現象進一步深化?!?/p>
晨報記者 楊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