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對亂收費施以重拳了,昨天,《甘肅省2014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實施方案》正式下發。根據實施方案,從今年5月份開始至年底,我省將對全省教育收費進行一次全面的治理。除了中小學禁止補課之外,治理擇校問題也在方案重點之列,此外,本次的實施方案也“收縮”了高中擇校比例,2014年,每所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數)的10%。
中小學“禁補”成“治亂”重點
根據《實施方案》,2014年我省要把“課堂內容課外補”、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以家長委員會等形式組織有償補課等問題作為治理工作重點。將治理補課亂收費納入教育專項督導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作為對學校辦學行為考核的重要內容。要將治理補課亂收費作為教育收費春季、秋季專項檢查重點內容,開展全面清查;寒暑假等關鍵節點,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高校招生不得“點招”
在高校招生方面,《實施方案》要求省招生主管部門和高校要向社會公開承諾決不降低標準違規指名錄取學生。高校預留招生計劃的使用原則、辦法、標準和錄取結果要向社會公開。加強自主招生及其他特殊類型招生監管。獨立學院的招生簡章和廣告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和審查,未經審查的招生簡章和廣告不準發布。
確保就近入學比例90%以上擇校一直是亂收費的重災區,此次《實施方案》要求,要以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手段,逐縣(區)、逐校開展擇校亂收費問題排查,2014年秋季就近入學比例達到90%以上。
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生源,堅決杜絕“以分擇生”的行為。此外,根據教育部規定,逐步減少特長生招生學校和招生比例,不再新增審批體育、藝術、科技等特長生招生學校。
高中擇校生人數不得超計劃10%
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政策,進一步壓縮“三限”招生比例。2014年,每所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數)的10%,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擇校生打下堅實基礎。嚴禁在擇校生外以借讀生、自費生、復讀生等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
此外,加強普通高中涉外辦學收費行為監管。普通高中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機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經教育部備案;其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記者王巧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