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長、書記要不要給學生上課?我市教育部門并無明確規定。昨日獲悉,江夏區教育局出臺新規定,從今年春季開學至今,該區公辦中小學校長、書記全部按規定走上講臺。
江夏區教育局今年初出臺新規定:全區公辦中小學校長、書記須上課。任課量視情況而定,但至少為普通教師平均任課量的20%。年終考核時,上課情況所占比例為20%,并與績效工資掛鉤。
該局負責人表示,這樣做主要有兩方面考慮:一是學校管理者長期不上課,很難發現教學中的問題;二是學校管理者占用的是教師編制,而且都曾是優秀教師,不上課很可惜。今年春季開學后,該區76所公辦中小學的130名校長、書記全部按要求給學生授課。他們當中有半數是在新規定出臺后重新走上講臺的。
汪玖紅在鄭店中學擔任校長已8年。此前,因學校行政事務繁重,他已多年不上課。這次走上講臺,他選擇晚上8時30分至9時30分為初三學生開設數學輔導課,每周4次。他說:“給學生上課使我與教師們交流時更有發言權了?!?!-- 1807:新聞通發頁 大畫 -->
為解決校長、書記的教學和行政事務的時間沖突,江夏區教育局已嚴格精簡會議,原則上只在星期五召集學校負責人開會。
華中師范大學教育學院教授董澤芳認為,再優秀的教育者脫離教學崗位久了,教學也會變得生疏。中小學校長、書記到一線教學是好事,這樣才能和教師、學生打成一片,了解教學新動向。而且,他們的任課量只須達到普通教師的20%,不算多。(記者 黃琪 通訊員 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