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剛開始一周,全省各地超過200名高三學生向本報反映,稱學校要求他們寒假集體補課,部分學校還收取數百至千元不等費用;還有學校打著“自愿回校自習”的名號組織高三學生回校。記者了解到,早在去年,省教育廳已明確表示,高三學生寒假補課亦屬違規集體補課,而學校硬性要求學生留校自習也屬違規。
學生被要求簽自愿補課協議
高三學生寒假補課的情況,在全省十分普遍。興寧市沐彬中學高三級黃同學亦向本報反映,1月18日,他們接到班主任口頭通知,高二、高三級學生1月21日至25日需留校補課,“沒說多少錢,我們這都是補完課再收費的,之前曾收過400元補課費。”
日前,惠州市惠陽一中實驗學校高三級一名姓趙的同學對記者說,學校不僅要求高三級學生在1月18日至24日補課,而且為了規避責任,還要求學生簽訂自愿補課協議,“后來學校又正常放假,有人說是因為學校知道有人向媒體投訴,所以才取消放假,但這個說法無法證實。”
記者統計南方日報報料平臺,發現一周內共接到近250名學生或家長投訴學校組織寒假補課,被投訴的學校分布在廣州、珠三角、粵東西北,其中不乏當地重點高中。學生家長反對補課的意見大同小異:補課占用假期、無節制補課使學生壓力過大。
“補課補到1月28日才放假,2月2日又要回校上課,非常不合理。”紫金縣某中學高三學生小張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補課的出發點是好的,也是想讓學生有更好的高考成績,可是如此大強度地補習,不給學生喘氣的機會,會有效果嗎?
教師“被自愿”回校上班
“寒假要回校上班,老師們也意見很大!”廣州市荔灣區某區屬中學一位老師直言,寒假回校自習“被自愿”的不止是學生,老師們也是“受害者”。
據他所知,今年除了省實驗中學、廣雅中學、執信中學等幾個“龍頭”學校此前已明確寒假高三不補課外,其他區屬學校大多都在暗地里“補課”,時間多數集中在春節前一周,也有在年初七后組織學生回校“自習”的。“現在都不叫補課了,叫‘自愿回校自習’,但是不是真的‘自愿’恐怕要打個問號。”
回校自習做些什么?這位老師稱,由于嚴禁補課的“風聲”依然比較緊,因此老師們都不敢明目張膽地講課。所謂的自習,就是分派一些練習卷給學生完成,或者做一些隨堂測驗,科任老師在教室里為學生答疑講解。
據記者了解,從去年開始,各級教育部門開始嚴抓假期補課,尤其明確了高三寒假補課屬違規。
那么,為何禁令面前,一眾學校還敢頂風作案?受訪的幾位老師均表示:一是在當下的考評體系下,各區縣教育部門都在為高考名次暗地較勁,于是對學校違規補課行為視而不見;二是“自愿自習”打了“違規”的擦邊球,學校資源的免費開放似乎只是惠及學生的舉動,甚至還受到部分學生和家長的歡迎。
假期組織“自習”也屬違規
其實,學校組織假期補課已非新鮮事,但多年來不僅屢禁不止,甚至還有加劇之勢。為此,去年寒假時,省教育廳、省治亂辦聯合發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違規補課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強調,凡違規集體補課的學校,將撤銷其已獲得的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級學校、規范化學校等稱號,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更針對高三補課作出了明確規范:除高三可在暑假提前一個月上課外,中小學不得以各種名義占用寒暑假、法定節假日集體補課;不得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含租借場地)面向中小學生的各種輔導班,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各類形式的輔導班。也就是說,高三在寒假補課也屬違規集體補課。
那么,假期組織“自習”又是否違規?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去年曾明確回復,在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硬性要求學生留在學校,無論是上課、復習、考試、評卷還是“自習”,都屬于違規集體補課。
從教三十多年的高級教師羅天建議,教育部門除了要追究校領導責任,還應加重對相關基層教育部門負責人的處罰。“如所管轄范圍內發現兩所違規補課學校,對直管的教育部門相關領導進行警告處分;如發現三所以上的要通報批評,四所以上的要降級或撤職。”(記者 畢嘉琪 梁文悅 實習生 楊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