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張先生參加了湖北省2014年度公務員招考,他是個中學老師,為了備考白天上班,晚上熬夜復習。而上周查詢成績時,信心滿滿的他發現,筆試結果竟然是行測-2分,申論0分。
張先生:當時我真的是驚呆了,我覺得怎么可能啊有負分這種情況。然后我查了下,負分說是屬于違紀行為。我就不知道這里違紀在哪里,我覺得自己這一年的時間每天晚上都很認真的復習很認真的做題,最后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心情真的是覺得特別糟糕。
張先生的成績通知單顯示:“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 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七章第一項的規定,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禁考五年的處理”。原因是“抄襲和協助抄襲”。堅稱自己清白的張先生發現,也有其他考生在網上發帖,表示有相同遭遇。考生盧小姐就遇到了同樣的遭遇,她說,沒有作弊而被判違紀的后果,讓她難以承受。
盧小姐:別人不太可能看到我的卷子,而且我們大家相互都不在同一個考場,隔很遠,都不認識。要求他們提供旁證,他就說國家根據計算機和專家認定你們就是違紀了,不需要其他證據,而且要記入一生的誠信檔案。大家都是學生、年輕人,以后買房買車,所有的事情都在誠信檔案。
這幾天,盧小姐通過QQ群的方式,聯系了近三十位有相同遭遇的考生,他們想弄明白,到底是因為什么被認定為抄襲。在湖北省公務員局,這些考生得知,雷同試卷甄別認定是國家公務員考試安全中心提供的,并且不需要其他旁證。
工作人員:證據是國家公務員考試安全中心提供的證據。
考生:您也要提供給我們,讓我們知道哪里有問題啊?
工作人員:那個證據不是給你看的,是我們內部看的。據我們這邊理解的話,就這個證據就可以認同作弊的了,我們不需要旁證。
考生:您的意思是說,我們不需要調考場的視頻,不需要試卷的比對?不需要別的證據,是嗎?
工作人員:對,對。
考生:我們什么時候能看到這些試卷?
工作人員:如果說你要見這個東西的話,在法律上有一個提證的階段,你可以到法院直接提請行政訴訟。
不需要看錄像、不需要試卷比對,這些考生的命運,就這么被機器決定了。我們無意判斷這些考生作弊與否,但自從2008年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首次啟用雷同試卷甄別系統之后,每年都有多地多位考生對于被技術判“違紀”不服,都聲稱自己被“誤傷”。
今年也是一樣,不光是湖北,在廣西、陜西等地,同樣有考生反應此類問題。面對質疑,雷同試卷甄別系統如何服眾?考生面對著機器、系統、算法,萬一出現“誤判”,又該如何維權?
就相關情況,中國之聲記者以考生身份聯系了湖北省公務員局,工作人員表示:甄別系統只要查出來就是作弊行為。如果有異議,可以向湖北省人事考試院提出申辯,也可以去法院進行訴訟。
工作人員:這個判定是國家公務員考試安全中心做出的雷同的判定,做了數據的分析。
記者:你們確信這個系統肯定是沒有任何差錯的嗎
工作人員:對,在技術的應用上,國家的原則是寧可放過一千不可冤枉一人
記者:那有沒有可能別人抄了我的卷子呢?
工作人員:要么是抄襲要么是協助抄襲。根據公務員考試違紀違規的處理辦法,你可以提出陳述,或者申辯,向省人事考試院,或者向法院直接提出刑偵訴訟,都可以。
在湖北省人事考試院,記者得到的答復是,向信訪部門提交申訴,但具體回復時間尚不清楚。
工作人員:試卷雷同。
記者:這樣的情況多嗎?
工作人員:多,一百多人,你帶身份證寫個申訴到我們這里來吧。
記者:這個申訴要多少時間能得到答復。
工作人員:那你要過來把這個東西,信訪件交給信訪部門,信訪部門最后會給你個答復。
截止發稿前,考生盧小姐說,最新收到省公務員局的口頭答復是:再次鑒定,還是認定為作弊。這些堅稱被誤判的考生如何證明“清白”?在甄別系統判定之外是否需要其他旁證以求公平嚴謹?對此,研究多年公務員考試的專家于洪澤表示,應該給考生一個自證清白的機會。
于洪澤:從測量的技術本身來說呢,這個甄別的難度并不大,因為畢竟從09年開始一些相類似的情況已經引起了招考部門的注意,所以看這個時間,幾年過去了,對這些具體問題的甄別不存在太大的難度,也就是說,不會對考生進行大面積的誤判。后面來看呢,是不是考生要有一個自正清白的反饋的機制,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希望主管部門是要慎重對待的。(記者馬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