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09年日本攔截朝鮮衛星方案及示意圖
朝鮮宣布發射衛星,最“激動”的不是美國,不是韓國,而是日本。日本防衛相田中直紀表示,就是否提前部署地對空導彈“愛國者-3”及宙斯盾艦進行探討;首相野田佳彥要求自衛隊積極做好準備,“迎擊”朝鮮衛星。
日本的強硬表態令很多人不解:朝鮮發射衛星,日本管的著嗎?日本稱如果朝鮮使用火箭發射衛星朝日本飛來,將依照聯合國安理會的相關決議,將其擊落。但如果“萬一”不飛向日本,日本是不是就“袖手旁觀”了呢?
1978年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規定“遠東地區”發生不測事態時日美之間要進行合作,但日本政府公開聲明,“遠東”不包括中國和朝鮮。1997年的新《日美防衛合作指針》則把“日本周邊地區”作為日美聯合防衛地區,并且聲稱,“日本周邊地區”隨著國際形勢的發展而變化,將包括亞太地區,甚至還包括印度洋、波斯灣地區。
可見日本不但自己領空內“有事”時要管,周邊地區“有事”時要管,甚至亞洲之外“有事”時它也要管。日本之所以要管,是因為它覺得朝鮮發射衛星是在它的“勢力范圍”之內,和經不經過領空沒有太大的關系。
既然日本要管,放言打衛星,它是真有這個能力還是僅僅在吹牛?
二戰后日本一直以“和平國家”面目示人,標榜不設“正式”軍隊,堅持《和平憲法》,但近年來日本軍事的崛起卻是不爭的事實:不僅擁有具有彈道導彈防御能力的宙斯盾艦,而且開始建造大型“直升機航母”22DDH和“蒼龍”級AIP潛艇,研發“心神”隱形戰機,武器裝備的總體性能在亞洲處于領先地位,甚至部分裝備比美軍還先進。
以導彈防御技術為例,日本可謂處心積慮。據一些媒體報道,上個世紀80年代末,日本就已經啟動了自己的反衛星武器研制計劃,主要是通過激光、高能微波或者攔截衛星等手段來摧毀敵國衛星。
2004年日本通過新的“國家防衛計劃大綱”,放寬了實行數十載的武器出口禁令,從而使日本可以出口聯合開發和生產導彈防御系統所需的零部件,為日本從新型攔截導彈的技術研究轉入開發階段鋪平了道路。日本曾購買多枚“愛國者-3”導彈并國產,借以研究其技術。
2007年底海上自衛隊的宙斯盾驅逐艦首次使用“標準-3”攔截導彈,成功攔截了1枚彈道導彈,使日本成為繼美國之后,全球第二個掌握海基導彈攔截技術的國家。陸基“愛國者-3”導彈和海基“標準-3”導彈成為日本的海陸雙保險。日本前防衛大臣久間章生曾在一次演講中透露:“日本目前部署的攔截導彈攔截來襲目標的成功率為99%。”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在日美開始共同研發攔截導彈后,日本對“武器出口三原則”有所放寬。2011年,日本放棄堅持了44年的“武器出口三原則”,同意放寬武器出口限制,允許日本參與武器研發和生產的國際合作以及以人道與和平為原則的國際援助,允許“標準-3”導彈現身國際軍火市場,可見其對自己的反導技術是多么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