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制度起源于歐洲。20世紀初,隨著中西文化交流進程加速,“科學”“科學家”“學會”“科學院”等科學新名詞開始出現在中國報刊上。1928年國民黨政府成立中央研究院,1946年決定建立院士制度,1948年第一批院士產生,共81人。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科學院醞釀建立學部制。1954年,中國科學院開始籌備建立物理學數學化學部、生物學地學部、技術科學部和哲學社會科學部,其中自然科學方面共推選出172名科學家為學部委員。1955年6月,中國科學院學部成立大會在京召開,正式宣布成立學部。
1993年10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改稱為中國科學院院士。
1993年,在王大珩、師昌緒等學部委員的倡議下,成立了中國工程院。自1997年起,中國科學院與中國工程院同步進行每兩年一次的院士增選工作,增選院士每兩年進行一次。1998年7月1日起,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實行“資深院士”制度,年滿80周歲的兩院院士將被授予“中國科學院資深院士”或“中國工程院資深院士”稱號。此外,兩院還實行外籍院士制度。
目前,中國科學院擁有院士723位,中國工程院擁有院士774位。(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