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自主創新中最根本、最活躍的因素,是建設國家創新體系的重中之重。《意見》將完善人才發展機制,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性列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5大重點任務之一。
在首都科技界學習貫徹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報告會上,科技部黨組書記、副部長王志剛就曾表示,國家技術創新工程的實施需要一大批科技人才特別是工程技術人才,要健全科技人才流動機制和科技人員服務企業技術創新的長效機制。夯實實體經濟這個基礎,企業是主體,工程技術人才是主力。
如何貫徹落實科技、人才、教育三個規劃綱要?如何建立起真正能激發科研人員創造性的人才發展機制?《意見》強調了兩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統籌各類創新人才發展和完善人才激勵制度。深入實施重大人才工程和政策,培養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卓越工程師和高水平創新團隊。改進和完善院士制度。大力引進海外優秀人才特別是頂尖人才,支持歸國留學人員創新創業。加強科研生產一線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養。支持創新人才到西部地區特別是邊疆民族地區工作。支持35歲以下的優秀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科研項目。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新創業。鼓勵在創新實踐中脫穎而出的人才成長和創業。重視工程實用人才、緊缺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
二是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創新成果等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標準,改變片面將論文數量、項目和經費數量、專利數量等與科研人員評價和晉升直接掛鉤的做法。加快建設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健全科技人才流動機制,鼓勵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創新人才雙向交流。探索實施科研關鍵崗位和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公開招聘制度。規范和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制度,擴大用人單位自主權。探索有利于創新人才發揮作用的多種分配方式,完善科技人員收入分配政策,健全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和鼓勵創新創造的分配激勵機制。
《意見》提出了完善人才評價標準,改變以論文、項目、經費、專利論人才的做法。評價體系的改革關系到廣大科技工作者的切身利益,長期以來,這個方面反映出的問題相對較多,是公眾關注的焦點。
《意見》提出,根據不同類型科技活動特點,注重科技創新質量和實際貢獻,制定導向明確、激勵約束并重的評價標準和方法。具體說來,基礎研究以同行評價為主,特別要加強國際同行評價,著重評價成果的科學價值;應用研究由用戶和專家等相關第三方評價,著重評價目標完成情況、成果轉化情況以及技術成果的突破性和帶動性;產業化開發由市場和用戶評價,著重評價對產業發展的實質貢獻。建立評價專家責任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
對此,科技部部長萬鋼在接受采訪時說,良好的科技評價和獎勵制度是形成正確的評價導向,激發科研人員創造活力的關鍵措施。但是科學、技術、產業,不同方向特點不同,采取同樣的評價方式是不太科學的。因此,必須予以改革。
他透露,在《意見》的制定過程中,吸收了各地在科技體制改革方面的有益經驗,也吸收和借鑒了國外特別是G20的有益做法。要從德、才、效、能各個方面綜合進行評價,改變過去簡單的直接的與科研經費和獎勵和論文簡單掛鉤的做法。總的說來,就是讓評價體系適合各類科研活動的規律。(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