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在亞利桑那州大學營銷部召開的一次會議上,蘋果前廣告業務主管肯瑟加爾(Ken Segall)披露了蘋果給智能手機產品命名的一些內幕。在將其智能手機命名為“iPhone”之前,蘋果曾經考慮過其他一些名稱,比如“Telepod”、“Mobi”、“Tripod”和“iPad”等等。
據瑟加爾稱,蘋果曾考慮將其智能手機命名為“Telepod”,原因是它聽起來象是“電話”(telephone)的未來主義變體。而這一名稱中的“pod”則與蘋果當時如日中天的iPod系列音樂播放機產品有關。
如果蘋果最終不是選擇了斯科特福斯托(Scott Forstall)的OSX/iOS項目,而是托尼法德爾(Tony Fadell)的“iPod-phone”項目的話,那么蘋果的智能手機很可能會采用“Telepod”這一名稱。
瑟加爾還說,“Mobi”這個詞是從“移動”(Mobile)變化而來,通過縮減創造出來的這個詞聽起來有點象人名,從而有可能給蘋果的智能手機增添一絲個性。
至于“Tripod”這個名稱,雖然它最終沒能在眾多命名方案中勝出,但卻對蘋果最初的iPhone展示和推廣造成了巨大的影響。
“Tripod”取自iPhone將把電話、iPod和連網設備三者合而為一的含義。實際上,蘋果iPhone最初的宣傳推廣活動,就是沿著這個方案來進行的。
眾所周知,加上App Store和其他新應用的幫助,iPhone平臺已經不僅僅是一部手機、一臺連網設備和一臺媒體播放機了。
雖然蘋果最終將“iPad”定為其平板電腦產品的名稱,但是當時它確曾考慮將它用于智能手機產品。由于iPhone與iPad在功能上有很多重疊之處,因此用它來命名智能手機也是可行的。
從蘋果iOS設備的開發進程來說,“iPad”這個名稱也有其合理性。喬布斯生前曾表示,蘋果開始開發平板電腦產品的時間比開發手機產品的時間更早一些,但是最終選擇在長期產品計劃中優先開發iPhone。
瑟加爾在會議上展示了一系列照片,其中一張照片上出現了“MicroMac”的字樣,但瑟加爾解釋說,那是他專門為這項會議而創造的一個詞,目的是為了激發聽眾的思想,蘋果從未考慮過那個名稱。
當年,蘋果在首次發布iPhone時,還曾經因為產品名稱而引發爭議,因為思科已經擁有了“IPHONE”商標權,后者對應的是一款IP電話系統。
雙方最終達成了一項協議,結果是兩家公司均可使用這一名稱;作為協議的部分內容,蘋果和思科還在很多項目上建立了合作關系,這一點可以從蘋果iPhone的企業軟件支持中明顯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