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接待旅游者不得超過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今年10月1日新出臺的《旅游法》作出了如上規定。而該法同時要求,國內景區在這個“十一”黃金周之前,公布最大承載量。盡管今年“十一”早已離我們遠去,但是這個“最大承載量”不少景區都依然諱莫如深。
當然,民眾對于長假出游擁擠的感受,恐怕不因“最大承載量”有沒有公布而有太多的差別。10月1日,浙江杭州西湖景區以68.44萬人次再創新高,同比去年中秋、國慶黃金周第一天人數增加83.58%;國慶期間四川九寨溝,一日內景區人數嚴重超過容納量,致使4000余名游客滯留山上;10月13日,江西廬山西海景區一處碼頭引橋突然斷裂,數十名游客落水,10多名游客擦傷,事發水域水深達2米;重陽節當天,廣州白云山景區進山人數為21萬人次……旅行本應是一場愜意的體驗,但在人山人海面前無異于身心俱疲的創傷,井噴式的出行造成景區爆滿、游客滯留是國內長假幾乎必然上演的戲碼。只是,擁堵沒有阻嚇住游客,再擁擠,也要出游,這也不是老百姓非要去擠熱鬧,而更多是目前的休假制度造成的。但是從保障游客生命財產安全與保護景區資源的角度出發,《旅游法》所規定的“最大承載量”實在相當有必要。在新旅游法實施后,景區應科學判斷自身的服務和承載能力,合理制定和實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必要的時候在游客人數臨界點發布預警公告。
問題的關鍵在于,由于目前沒有最大承載量標準細則的出臺,現在最大承載量都是景區自己根據設施、面積等因素計算的。在一些已經公布了最大承載量的景區,明顯已經看到景區內人滿為患、舉步維艱,看風景變成了看人頭,卻依然離景區計算的最大承載量相去甚遠。事實上,我國的旅游水平一直處于低水平運作,除了越來越昂貴、越來越上檔次的景區門票價格。國民的旅游素質沒有太多改善,往往滿足于“到此一游”、“走馬觀花”,因此每逢長假擁擠也無所謂,終歸來過就好,尤其碰上如今長假高速路小客車免費的政策,不出遠門也在附近晃晃,免費的好事不蹭白不蹭。另一方面,不少景區所提供的服務水平與其所收取的昂貴門票不成正比。站在景區的角度,一年就幾個長假期,當然要抓住賺錢機會,當人流超載時,采取的疏導或管理措施還是遠不到位。有人認為,黃金周期間景區限流或與兩方利益相沖突,一方是景區自身,另一方則是僅能在黃金周出游的消費者,如果景區控制流量,在一定程度也損害了游客的利益。這樣的說法乍一看很有道理,但事實上,通過景區管理水平的提高,適時疏導人流或進行有效分流,把現有景區資源最大化配置,所謂損害游客利益的說法無從談起。
與其游覽一個擁堵不堪、寸步難行的景點,不如擇其他資源相對寬裕之地而行。當然,這樣的旅游理念在國人喜歡湊熱鬧的秉性之下不太容易樹立。但《旅游法》出臺的目的就是要整治旅游行業亂象,重塑合理的旅游理念。或許改革開放至今,中國旅游界從來沒有出現過如此抓瞎的情形。10月1日執行新《旅游法》,一直到8月底,社會各界都還沒形成共識,企業界一直到9月中旬都沒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旅游報價,旅游作業鏈被全方位打斷,大家報不出價格來。《旅游法》像一道天降難題,但對于混亂已久的旅游界而言確實太需要了,如何提升旅游服務水平,包括景區在內的所有參與方都是一道必答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