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首都倫敦下轄32個城區(qū)和一個“金融城”,是人口稠密、道路密如蛛網的大都市。為緩解交通擁堵,倫敦市從十年前開始,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緩解交通擁堵的措施。一方面號召市民盡量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甚至鼓勵以自行車代步;另一方面,提高停車費用、征收城中心區(qū)擁堵費等。此外,下大力氣限制公務用車也是一項重要的舉措。
統(tǒng)一調度 提倡使用公交
英國很早就建立起了公務員制度,有一套相當成熟的公務車管理辦法。英國政府交通部下設的“公務車調遣局”專門負責政府部門公務用車的管理、調度和派遣。首相和幾位內閣大臣才配有固定專車,只有家住倫敦的部長級高官上下班可以享受公務車接送的待遇。按照調遣局的解釋,這些高級公務員經常需要在上班路上處理公務,而攜帶有關資料乘用公共交通工具顯然是不穩(wěn)妥的。但同時也指出,即便是部長級官員,也提倡他們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部長級官員在內的所有公務員只有在外出公干時才能使用公務車,公務車調遣局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保障用車。所有公務車司機均經過嚴格的背景審查,并通過安全培訓和考核,能夠保證安全穩(wěn)妥地完成每一次出車任務。所有公務車均使用低排放車型,車輛檢修和例行保養(yǎng)均在室內進行,以保證每輛車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英國政府部門有相當嚴格的公務用車規(guī)定,鼓勵公務員在一切可能的情況下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出處理公務,駕私車辦公務者,費用按規(guī)定的比例予以報銷,但需要提供相應證明。據報道,幾任倫敦市長在使用公車方面都以身作則,以地鐵甚至自行車為交通工具,從不使用公務車上下班。唯一的特殊待遇只是在市府停車場有一個市長專用固定車位。
注重環(huán)保是使用公務車的標準之一。英國政府早在6年前就要求,在更新或購買公務車時,應首選價格適中、環(huán)保節(jié)油的車型,推薦購買油、氣,油、電混合動力,尾氣排放量小的車型。此外,公務車大多選用國產品牌,以體現(xiàn)對本國汽車工業(yè)的支持。
公務車輛無特權 “特權”車輛亦慎行
在英國,人們見不到為方便公務車通行而實施交通管制的情況。即便是政府內閣大臣,甚至是首相的專車也沒有“警車開道”、“封路讓行”的待遇。公務車輛上路行駛時和普通車輛無異,均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違章一樣挨罰。這樣做是基于公共交通應以方便公眾為主要目的,不應以犧牲公眾的交通權利來保證個別公務員出行順暢的理念。
在英國,唯一例外的是國賓車隊,但也從來不采取提前封路或封閉車道的交通管制方法。迎接國賓除配置開道警車外,兩隊摩托騎警提前抵達車隊前方的兩三個橫向路口,暫時封閉,一等車隊通過馬上恢復通行。隨后,騎警再利用摩托車速度快的優(yōu)勢迅速趕往車隊前方去封閉車隊即將通過的其他路口。如此循環(huán)往復的“滾動式”護衛(wèi),高效、安全、體貼,既能保證車隊順利通行,又把對公共交通的干擾降到了最低限度,贏得公眾的普遍贊賞。
在英國,依法享有優(yōu)先通行“特權”的只有特種公務車輛,如警車、消防車和急救車。除此之外,任何政府公務車輛不允許裝置和使用警燈和警笛。而上述特種公務車輛只有在執(zhí)行公務時打開警燈和警笛,方可不受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及行駛速度的限制,但也必須在確保交通安全的情況下通行。英國對警笛的使用也是有嚴格規(guī)定的,警車、消防和急救車輛基本不存在濫用警笛的現(xiàn)象。在交通通暢路段,上述“特權車”只閃警燈但絕不使用警笛,只有在通過交叉路口時才會短暫鳴警笛以警示橫向交匯車輛。在交通特別繁忙的交叉路口或遭遇嚴重堵車的情況下,特種公務車輛只是閃著警燈靜靜地等待變燈或其他車輛設法為其騰出通行空間,絕不會猛鳴警笛以制造緊張氣氛。而其他駕車人依法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必須停車或靠邊讓行,否則可被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