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中央日報》25日報道,經確認,韓國政府就日本討論行使集體自衛權一事,向日本政府提出了“三大原則”。
一位高層消息靈通人士11月24日表示,“最近向日本政府口頭傳達了包括韓國立場和擔憂在內的‘三大原則’,要求日本內部在就集體自衛權進行討論時,要充分考慮韓國的立場”,“這也算是在警告日本內部在就集體自衛權進行討論時,不要朝著不可預測的方向發展”。
日本政府負責人當天也表示“雖然不是體現了韓國政府最終立場的正式文件或指南方針,但韓國通過外交渠道向日本政府傳遞了基本立場”,“懇談會(安倍首相的私人咨詢機構‘關于重新構建有關安全保障的基本法律的懇談會’)的建議書確定后,會考慮韓國立場等因素開始進行政府內部討論”。韓國政府提出的“三大原則”包括:日本的行使集體自衛權討論應該為朝鮮半島等地區的穩定與和平作出貢獻;朝鮮半島問題任何時候都應該立足于韓美同盟;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應與韓國“憲法”相符。
首先,韓國政府就“為朝鮮半島等地區的穩定與和平作出貢獻”表示“圍繞安倍晉三首相主張的‘積極的和平主義’的解釋存在嚴重的意見分歧,而且地區內部也表示擔憂,所以不能(因為行使集體自衛權)損壞東北亞地區和平這一絕對價值,日本有責任來證明這一點”。
第二,韓國政府還明確表示,如果日本行使與朝鮮半島有關的集體自衛權,那就要充分做好韓美同盟的“附屬性支援”作用,絕不允許日本自行判斷后做出行動。這與上月25日韓國政府高層負責人訪問美國時表示“與行使朝鮮半島主權相關的部分上,應該反映韓國的立場”也同出一轍。
最后,強調“要與韓國憲法相符”可以解釋是在擔心日本對朝鮮行使集體自衛權。日本的外交消息靈通人士表示“韓國憲法上規定朝鮮也是韓國的領土,所以算是直接明確地表明了‘任何對朝鮮行使的集體自衛權都看作是對韓國行使的’的態度”。換句話說,在對朝鮮的武力應對等所有議題上,韓國都應該成為主體,都應該得到韓國的允許,帶有一種宣言性的意味。韓國外交部某負責人表示“韓國也有必要向日本明確表達韓國應有的原則”,“這與韓國事實上要不要承認日本的行使集體自衛權屬于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