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聲聲辭舊歲,煙花朵朵迎新春。點鞭炮、放煙花作為中國人過大年的傳統習慣,近年來在環境和安全問題頻發的情況下,屢屢受到質疑。
1、燃放時間,一定要到十五么?
西安的大氣污染,應該嚴重于杭州、武漢,甚至北京等城市。但在應對春節燃放煙花這一嚴重污染大氣的問題上,為什么明顯松于這些城市?
根據《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2014年春節期間,西安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為1月30日(農歷除夕)起至2月14日(農歷正月十五)。其他時間在全市建成區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
這也就意味著,今年春節城區市民有16天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相比于西安給煙花爆竹“放行”的16天,全國其他各大城市也紛紛制定了2014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其中不乏“嚴苛”。
北京:市政府煙花辦12日表示,2014年春節期間,在環保部門發布空氣重污染橙色或紅色預警情況下,北京全市范圍內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北京將試驗推廣環保型煙花。
杭州:為減少霧霾的影響,市政府決定大幅縮減今年春節期間市區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除夕、初一,初五、十五,僅有4天。
武漢:根據新修訂的《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市中心城區從今年起將全年禁止鞭炮燃放,違者最高罰500元。2014年的除夕、初八等重要時點,公安部門還將成立執法小分隊,加大對違禁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影響惡劣的個人和單位還將通過媒體曝光。
部分市民認為,西安也可以像杭州一樣,縮減可燃放的時間。“過年本就是熱鬧一下,16天給得太多了。現在環境污染這么厲害,大家都應該作點貢獻!”家住太乙路街道的劉小姐如是說。
針對諸多市民關于“放炮16天”的議論,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微爆物品管理科科長廖林偉表示:“西安市允許在除夕到正月十五之間燃放煙花爆竹,這是根據《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屬于地方法規。從我們公安的角度還是希望大家盡量減少燃放煙花爆竹,既能減少污染,又能避免很多由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安全事故。”
據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處負責同志介紹,省安全監管局已聯合省公安廳專門印發《關于春節期間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向全省人民倡議:一是不燃放、少燃放煙花爆竹。二是文明燃放煙花爆竹。三是選擇低碳環保的喜慶方式,積極選購安全、無硫低污染的環保煙花爆竹,盡量減少有害物質對環境的污染。他說:“為了能有更多的藍天白云,也為了千家萬戶的幸福和安寧,我們真誠希望今年春節的煙花爆竹燃放越少越好。”(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