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補助標準大幅提高
通知要求全面提升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增強保障能力。首先,要進一步提高籌資標準,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均由原來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
按照要求,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力爭達到70%左右。所有統籌地區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達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當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國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5萬元。
研究醫保救助艾滋病人
民政部、衛生部、人社部等有關部門將資助困難人群參保,資助范圍從低保對象、五保戶擴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開展門診救助。
逐步降低、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通知明確要求,政策范圍內住院自付費用救助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與此同時,將積極開展提高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以省(區、市)為單位推開提高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保障水平的試點,并在總結評估基礎上增加試點病種,擴大試點地區范圍。抓緊研究從醫保、救助等方面對艾滋病病人機會性感染治療給予必要支持的政策措施。
規范基本藥物采購機制
通知要求,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在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建立規范的基本藥物采購機制,重構基層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需要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繼續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使每個縣至少有1所縣級醫院基本達到二級甲等水平。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力爭兩年內實現每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
要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擴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人群,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服務經費標準由15元提高到25元;完善并嚴格落實9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服務標準、操作規范和考核辦法。
通知明確,將加大試點力度,力爭形成公立醫院改革的基本路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