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公眾希望了解平均數以外的個體工資數據差異問題,國家統計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平均數是反映總體水平的基本指標之一。按照工資統計制度,各單位根據財務臺賬和人事臺賬,只填報工資總額和平均人數,所以目前工資統計只能計算總體和按不同單位特征分組的平均數。為了反映不同群體的差距,國家統計局發布了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經濟類型單位的平均工資,歷年相關數據也可在《中國統計年鑒》和國家統計局網站上查到。
該負責人表示,現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還難以滿足一些用戶希望發布工資的中位數、眾數和崗位工資等要求。反映工資的中位數、眾數和崗位工資,要有專門按崗位或按人進行工資統計的制度。現在,有的國家建立了單獨的薪酬統計調查制度或勞動力成本調查制度,一般是若干年進行一次調查,收集勞動者個人工資收入信息,但國家統計局目前還沒有開展這方面的調查。
說明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工資統計所指的“非私營單位”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以及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經濟等單位。“私營單位”則在內資法人單位中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國家統計局自2009年起正式將私營單位納入勞動工資統計調查范圍。2010年私營單位工資統計全國共調查了48萬家單位,約占全國460萬家私營單位的10.3%。(搜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