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去年底國家土地總督察、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在京約談土地違法嚴重的11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2010年度土地違法問責拉開序幕。
《法制日報》記者獲悉,國家土地督察派駐地方督察局近日開始密集約談土地違法嚴重地區的政府主要負責人,一些地方嚴重的土地違法問題也隨之浮出水面。
據國土資源部公開的信息顯示,到2012年2月12日,國家土地督察派駐地方督查局已經約談了重慶、四川、寧夏、青海、貴州、湖北、浙江、福建以及上海9個省(區、市)的一些嚴重違法的地級市以及縣市的政府主要負責人。
重慶永川區違法用地屢被舉報
2009年9月,一封舉報信揭開了重慶市永川區違法用地內幕。
國家土地督察成都局調查發現,重慶市永川區“農村土地在流轉中違法改變土地用途、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問題較為突出”。國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稱,經其調查核實,重慶市永川區港橋園區邊報邊用土地2439畝,何埂、朱沱鎮占用基本農田1807畝栽種果樹,理文造紙、筍橋變電站、火電三期、吉安鎮政府辦公樓、永青公路沿線32家企業等違規用地1845.9畝。
國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向重慶市政府發出的《土地督察整改意見書》載明,永川區土地違法所涉及的6091.9畝違法用地中,3652.9畝是農村集體土地,其中耕地2775.25畝。《土地督察整改意見書》要求永川區在2009年12月30日前將違法用地問題整改到位。
據《法制日報》記者了解,盡管早在2009年9月成都局就要求永川區必須整改,永川區政府也承諾進行整改,但是,國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今年年初在信訪督察中再次發現永川區港橋新城部分建設項目存在違法用地行為。
2月7日,國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局長常嘉興約談了永川區區長蔣又一。常嘉興認為,對于永川區港橋新城部分建設項目存在的違法用地行為,永川區政府管理土地履職不到位,相關部門對土地利用監管不力。
地方行政首長被密集約談
針對2010年度衛片執法檢查中查出的問題,近日,國家土地督察派駐地方督察局開始密集約談所轄區域內土地違法嚴重地區政府主要負責人。
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表示,在2010年衛片執法檢查中,查出青海省烏蘭縣、寧夏回族自治區的吳忠市以及固原市原州區3縣區違法用地占新增建設用地面積和違法占用耕地面積的比例均超過15%的問責線。
2012年1月11日,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局長楊璐約談了上述3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
同一天,常嘉興約談了違法違規用地嚴重的所轄區域內的兩個市級政府和一個縣級政府主要負責人。
1月13日,國家土地督察武漢局召開2010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委托約談會,對違法違規較為嚴重的湖北省1個地級市和1個地級市所轄的1個區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在這一天,受國家土地總督察的委托,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對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嚴重的三個市、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違法地區涉及上海市、浙江省和福建省。
2月初,國家土地督察武漢局對貴州省政府、湖北省黃岡市、孝感市孝南區和貴州省貴陽市修文縣政府相關負責人進行2010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書面通報和約談,向這些地方的政府主要負責人通報黃岡市、孝感市孝南區以及貴陽市修文縣存在的較為嚴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
2月7日,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負責人向青海省通報2010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情況。這位負責人稱,2010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發現,青海存在違法用地總量大、上升明顯,部分地區違法用地比例高、責任追究形勢嚴峻,重點工程違法用地問題突出、違法用地數量大,交通運輸用地違法嚴重等四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