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西安市出臺《西安市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擴大了救助范圍和病種,提高了救助標準。昨日,記者從西安市民政局了解到,《辦法》即日起開始執行。
>>救助對象:包括8類特困人員
西安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辦法》要求救助要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亮點之一就是將救助對象由過去的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擴大到了八類,包括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社會散居孤兒;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7-10級舊傷復發殘疾軍人);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難群眾;患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支出過大,家庭難以負擔的城鄉特殊困難群眾;見義勇為負傷人員;區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困難群眾。
《辦法》將尿毒癥、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耐藥性結核、艾滋病機會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惡性腫瘤放化療、腎透析、器官移植術后服抗排斥藥等23種大重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救助標準:三類人員全額救助
《辦法》規定,醫療救助以住院救助為主,兼顧門診救助等。
住院救助標準分兩大類,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社會散居孤兒和城市低保對象中的“三無”人員,因病住院自付醫療費用或日常門診費用給予全額救助。其他救助對象,因病住院自付醫療費用在封頂線以內給予一定比例救助。
其中城鄉低保對象、見義勇為負傷人員因?。▊┳≡?,經新農合、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后,按照60%比例給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頂線為20000元;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7-10級舊傷復發殘疾軍人)因病住院,經新農合、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和優撫部門專項救助報銷后,每人每年最高給予20000元救助;低收入困難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難以負擔的困難群眾因病住院,經新農合、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后,按照20%比例給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頂線為10000元。
城鄉低保對象住院救助金額達到封頂線后,自付費用以10000元為起點,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進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過40000元;其他救助對象住院救助金額達到封頂線后,自付費用以10000元為起點,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進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0元。
門診救助分為慢性病救助和日常救助。救助對象家庭中患特殊慢性病長期服藥、門診維持治療人員,給予一定數額慢性病救助。其中,對醫療費用花費較大的救助對象,適當提高救助標準。日常救助是指有條件的區縣對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社會散居孤兒、城鄉低保對象,每年按戶給予一定限額日常救助,限額內救助金用于日常門診、購藥。
需在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低保對象,持區縣民政部門規定的相關證件直接入院治療。其他救助對象經區縣民政部門醫前審批后,可持相關證件入院治療。出院時,經區縣民政部門確認的救助對象,定點醫療機構應按照與民政部門簽訂的服務協議,對醫療救助金進行即時結算,救助對象支付自付費用即可出院。
因病情需要,在非定點醫院住院的救助對象,治療結束后,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區縣民政部門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在接到申請材料15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報區縣民政部門審批。
申請門診救助者只需要拿著區縣民政部門規定的相關證明資料向街道辦、鄉鎮府提出申請即可。(華商網-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