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市法制辦召開《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來自省秦嶺發展研究會、西北政法大學、蓮湖區北院門街辦等單位的11名聽證陳述人,對《條例》(草案)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草案)》將生態保護環境分為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適度開發區,明確海拔2600米以上的區域及世界人與生物圈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天然林保護區、封山育林區為禁止開發區;秦嶺山體坡腳線以上至2600米之間的區域為限制開發區;其他區域為適度開發區。
市政協委員齊靖說,一定要加大對違規房產開發者的處罰力度,一旦發現地產商違規開發的現象,除了追究審批部門和建設單位的責任并進行經濟處罰外,還應該建立地產商退出機制,“只要地產商在秦嶺違規開發,就讓其逐出西安市場”。
胡躍軍是西安一家熱力公司的職工,同時也是一名驢友。對于如何保護秦嶺,他也有著自己的想法。他說:“驢友在探險過程中攜帶著帳篷、火種和灶具等,雖然他們會進行自律,但依然會破壞環境。所以,建議合理限制驢友及游客進入生態敏感區和脆弱區。”胡躍軍還認為,政府應鼓勵當地山民使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助,從而減少燃煤污染。(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