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留守兒童問題多年的專家于波先生認為,親情關愛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訴求。我國農村地區對于留守兒童的社會服務工作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公檢法部門應該深入農村和學校,結合《未成年保護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用實際案例和圖片的教育方式,向人們宣傳法律,增強人們的法律意識。各級機構應發揮自身的作用,可在留守女童較多的地方建立留守女童心理健康服務中心,這樣就能夠減少一些犯罪。學校和社區(村)委、婦聯等基層組織應將留守女童的性安全納入重點監管范圍,采取將留守女童情況登記造冊、對留守女童的監護人進行定期走訪等舉措,實現“親情有護、學業有教、安全有保”。(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