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和中醫理論對烏梅具有的生津止渴,防暑降溫的功效均有具體的描述。”這不是中醫理論的宣講,而是近日陜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陜西質監)提交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食藥監總局)的一份行政復議答復書里的內容。而這起行政復議,緣于有人以“西安酸梅湯‘生津止渴、防暑降溫’功效涉嫌虛假宣傳”為由,索要賠償金1萬多元。
搬出《本草綱目》為酸梅湯正名
8月8日,微博用戶“大秦質監鄒建成”上傳了這份行政復議答復書,并引來了不少網友的圍觀。有人感慨省質監局為給陜西特產正名,連《本草綱目》都搬出來了,“這樣的做法實在可敬,這份答復書實在扎實。”
據了解,今年4月21日,陜西質監收到廣東省某“職業打假人”范某的申訴舉報函,稱4月13日自己在淘寶網花19.98元購買的兩袋由西安某食品廠生產的酸梅湯,在食品包裝袋上標注“生津止渴、防暑降溫”的字樣,違反了《食品標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和《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四十八條等規定,要求賠償人民幣共計12534.78元。陜西質監經調查認定,西安某食品飲料廠的行為不構成違法,該“職業打假人”的申訴舉報事實不成立,決定對其申訴調解請求不予處理。
因為索賠要求沒有被滿足,范某又向食藥監總局申請行政復議,依照程序,陜西質監向食藥監總局做出了答復。目前陜西質監正在等待國家食藥監總局的批復,60天內就會出結果。
“職業打假人”不為“打假”為“索賠”
“兩包酸梅湯還不到20元,范某卻索賠一萬多,索賠的理由根本沒有法律依據。”記者致電12365質量監督投訴電話,陜西省質監局12365舉報處置指揮中心工作人員鄒建成說,這樣的以索賠為目的的申訴舉報,他們今年已經已經收到了80多份了。
在他看來,一些所謂的“職業打假人”并不是真正打假,而是以惡意索賠為目的。一般他們首先會向產品的生產、銷售企業所在地的質監、工商、食品藥監等部門寄發申訴舉報信,要求行政機關為其索賠提供保障。如果行政機關沒有滿足他們的要求,這些人就會轉而的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機關提出控告,提出行政復議和訴訟。
這份掛在網上的行政復議答復書“@”了多名律師。“希望法律專業人士也能幫著看看,這樣答復是否合情合理合法。”鄒建成說,他們的工作是維護消費者正常的權益,但對于以惡意索賠為目的的“打假人”,就要做到讓這些人無漏洞可鉆。(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