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科競賽方面,除個別地區,絕大多數省(區、市)均取消了全國奧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加分,對全國奧賽決賽、部分科技類競賽獲獎生的加分控制在5—20分,其中北京、浙江等地的分值下調幅度達10分,遼寧、廣東等地則直接取消了此類加分。
雖然全國范圍內的奧賽決賽獲獎者不再享有保送資格,但內蒙古、河南、江西、福建等省區規定,獲全國奧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為參加國際奧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生畢業當年保留保送資格。
以往盛行的藝術特長生加分政策被大多數省(區、市)所拋棄,目前只有湖南和上海仍保留。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湖南省9月底出臺的最新政策,從2013年秋季進入高中一年級的學生開始,將不再享受省教育廳舉辦的“三獨”(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獲獎的加分。
不過,也有一些省份的加分政策“自成一統”。上海規定,高三階段在全國中學生物理、化學、數學等競賽(上海賽區)獲一等獎的前10名或前15名可加20分;獲中學生科普英語競賽一等獎、青少年計算機應用操作競賽一等獎、上海市學生繪畫書法作品展一等獎等的考生,可以加10分;手球、擊劍、射擊、棋類等11個體育項目的省級競賽單項前5名、集體前3名的主力隊員,網球、棒球、沙灘排球等6個奧運項目中參加全國、國際正式比賽前6名等,也能加20分。此外,還有文藝特長生、技能特長生等加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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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人物”含金量下降,某些地方特色加分政策仍存在
2014年,部分省(區、市)對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先進人物”的加分也進行了調整,含金量也有所下降。河北、廣東、貴州等取消了省級優秀學生的加分資格,廣西、四川等取消了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的加分資格。還有一些省市降低了分值,比如北京將優秀學生干部加分由20分減至10分。
但也有省市依然保留此類加分項目。以上海為例,省(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可加20分,區縣級可加10分;獲省(市)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青年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的考生,也可加20分,地市級則加10分。
記者還了解到,內蒙古、河南、浙江、寧夏等對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的考生予以10—20分的加分,山東、四川等對受到表彰的見義勇為考生予以10—20分的加分。
在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方面,有少數省份或降低分值、或提高標準,而大部分省份尤其是邊遠地區依然保留多種加分項目。比如四川部分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最高能加到50分。寧夏的加分政策比較復雜,不同地區的不同少數民族可獲得10—30分的加分。
至于其他政策性加分,部分省(區、市)也進行了調整,一些本地照顧項目得到了適度清理和壓縮,分值也相應減少。
當然,各地目前依然存在不少具有地方特色的加分政策。河南規定,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考生可加5分;廣西規定,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可降10分;寧夏規定,教師子女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專業報考區內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的,加10分投檔;四川規定,對第一志愿報考該省地方屬農、林院校農、林專業的考生,可加10分……
而針對同一種加分項目,各地的具體政策和分值也不一樣。比如河南對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中國籍子女,可加20分投檔;廣西規定,對留學回國人員的隨遷子女考生,可降10分;而江西則取消了留學人才隨遷子女加20分的項目。(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