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六次會議于今天(11月26日)上午開幕。《陜西省標準化條例(草案)》、陜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修改稿)、《陜西省果業條例(草案修改稿)》、《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修訂草案修改二稿)》等條例提交大會審議。
《陜西省標準化條例(草案)》
鼓勵嚴于“國標”的地方、企業標準
草案規定了標準的制定范圍,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標準化實施條例》規定的工業產品、工程建設和環境保護外,增設了農業、服務業、能源、公共信息等標準的制定。
按照標準的適用范圍,我國的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依據草案,制定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要求,鼓勵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
地方標準五年一審 企業標準三年一審
地方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包括:人類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標準、動植物保護標準;環境保護標準;保護國家安全標準;防止欺詐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標準;法律法規需要制定的標準。
地方標準實施后,省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科學技術發展情況和經濟建設需要,適時組織復審,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
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應當制定企業標準。鼓勵企業在制定企業標準、開發新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時采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直接采用的,應當及時轉化為企業標準。
企業制定的產品標準應當完整、正確地反映產品性能,其主要性能指標不得低于推薦性指標。已備案的企業產品標準,從實施之日起,滿三年復審一次。
《陜西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修訂草案修改二稿)》
扣留車輛保管費由交警部門承擔
為保障非機動車行車安全,修訂草案修改二稿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應當按照規劃設置非機動車道;現有城市道路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有條件的路段施劃非機動車道;能夠實行物理隔離的,應當與機動車道進行物理隔離。
修改二稿明確規定,交警部門在交通事故處理和執法過程中,依法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因扣留車輛發生的保管費用由作出扣留決定的交警部門承擔,并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陜西省果業條例(草案修改稿)》
果園可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
針對果業生產、加工、貯藏中存在的融資難、貸款難問題,草案修改稿增加了相關條款,“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創新適合果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增加對果品貯藏、加工項目的信貸投入。”
修改稿規定,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的果園可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鼓勵果品生產者、經營者實行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生產經營。
陜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修改稿)
禁止以歪曲、貶損等方式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
草案修改稿規定,列入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具有突出的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體現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具有在一定群體或者地域范圍內世代傳承傳播的特點,至今仍以活態形式存在的;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在本行政區域內有較大影響力。
根據修改稿,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進行創作、改編、出版、表演、展示、產品開發、旅游等活動,應當尊重其形式和內涵,禁止以歪曲、貶損等方式使用。(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