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陜西省委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日前發布。根據《決定》,1978年以來制定的946件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中,472件予以廢止,266件宣布失效,208件繼續有效,其中26件將作出修改。
省委要求,凡決定廢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決定發布之日起停止執行,各地各部門不再以這些文件作為規范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依據,應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做好存檔和查檔利用工作。對繼續有效的文件,各地各部門要完善實施后的評估機制、督查機制、問責機制,加強執行的督促檢查。對需作修改的文件,省委辦公廳要在省委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中作出安排,各地各部門要做好相關配套文件的修改準備工作。(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