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碩去年曾因超時加班被罰
蘋果方面曾表示,與代工廠之間在用工時間上有明確約定。最新的《供應商責任進展報告》中,包括了勞工權益與人權等幾大方面的行為準則。“《Apple供應商行為準則》將每周工作時間限定在60小時以內(特殊情況除外),而且所有加班必須是自愿的。”
和碩聯合方面也承認,員工的工作時數是符合和碩與客戶(蘋果)的約定的。“根據不同的產品規劃,有些生產線出現周末加班的情況。但每個員工的月工作時數都在統計掌控之中,控制在標準范圍內。關于加班這一點,當初員工進來時也有明確告知。”
和碩聯合的工作人員也向記者強調,員工的加班都是自愿的,和碩聯合也定期把工作時數反饋給蘋果。
近期,浦東新區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曾在接受其他媒體采訪時曾表示,作為蘋果公司的代加工企業,昌碩公司的用工數量居全市之首,是市區兩級勞動監察部門的重點監管企業。而就在去年,因超時加班,勞動監察部門曾對昌碩公司進行過處罰。(新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