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宣判,法院裁定加多寶公司在廣告里稱“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屬于虛假宣傳,加多寶公司要對所有宣傳予以撤回,同時判定加多寶公司賠償廣藥集團一千萬損失,并公開道歉。加多寶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
廣州中院一審判決,加多寶宣傳行為構成對廣藥集團的不正當競爭,判定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以及”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寶了”廣告語,并銷毀宣傳物。
同時,法院判定加多寶賠償廣藥損失以及訴訟費1080萬元,并在媒體上向廣藥集團公開道歉。
法院認定廣藥為王老吉商標權、以及王老吉涼茶生產企業,廣藥訴訟請求有事實依據。2012年5月后,加多寶生產的產品不具備”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的識別性。加多寶宣傳行為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影響。
法院同時認定加多寶經銷商彭碧娟發布涉案廣告語,構成不正當競爭。
加多寶當庭表示不服表決,將上訴。
今年9月3日,本案開庭。廣藥代表方在庭上表示,加多寶在其廣告宣傳中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廣告語,屬于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構成不正當競爭侵權行為。廣藥稱加多寶“主觀目的就是想‘王老吉’消亡”。
廣藥請求法院判令加多寶不得使用上述廣告語,要求加多寶無條件撤換含上述廣告語的宣傳物品和廣告,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共1080萬元。
加多寶此前在庭上否認廣藥的指控,稱“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屬實。“紅罐”、“紅罐涼茶”是加多寶方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有唯一指向性;加多寶方產品一直以來都是市場銷售第一。
加多寶也否認制作或授權他人制作并發布廣告語“王老吉改名加多寶”,以及另一涉案廣告語“加多寶生產的紅罐涼茶不再使用過往17年沿用的商標,現更換為加多寶涼茶”,指廣藥證據不足。(央視記者張莉莉)
相關背景:
90年代,加多寶租用“王老吉”商標后,經過近十幾年的快速發展,已經使嶺南一隅的涼茶成為繼碳酸飲料、果汁和茶飲料之后的第四大品類,然而,2012年加多寶與廣藥集團卻分道揚鑣。
2012年,王老吉的商標使用權被判廣藥集團收回。緊接著,加多寶與廣藥發起紅罐裝潢權爭奪戰。雙方互訴對方侵權,加多寶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廣藥提起訴訟,而廣藥亦在廣州市中院對加多寶提起訴訟,兩地中院均對此立案。
2013年5月1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廣藥和加多寶互訴紅罐包裝裝潢侵權糾紛一案。雙方提出的訴求幾乎一模一樣:第一,對方停止并銷毀相關紅罐產品;第二,對方賠禮道歉并消除相關影響;第三,對方承擔一切訴訟費用;第四,廣藥要求加多寶賠償1.5億,加多寶對廣藥的索賠則暫定3096萬。
廣藥集團與加多寶系列恩怨高潮迭起,已讓大眾從最初的關注、站隊,到現在的質疑、厭倦。
“案件還會持續下去,官司不停,熱度就不會減。這也是吸引公眾關注、變相營銷的一種手法”,李彥軍律師如此說。
但與其他案子不同,紅罐官司是廣藥和加多寶希望能夠一舉打垮對方的大案,而此案在訴訟之前就受到了各方的關注,除中央電視臺等國內主流權威媒體的多頻次報道之外,美國、泰國等國際媒體也曾報道此案,并將其稱為“中國第一商業大案”。
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創始院長劉春田認為,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看似兩家為一個包裝裝潢支配權的歸屬而爭訟,實則為背后牽動的巨大財產利益而爭。我認為,對這個糾紛的解決,關系重大,這是對我們法治水平的一個考驗。糾紛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而最終的解決方案對認識和判斷我國的法治狀況具有很大意義。